農民工市民化,不僅關乎內需,更關系到民生。在城市管理體制和政策上,應當轉變觀念,以開放和包容的胸襟,把進城農民工作為城市居民的一部分,對農民工要由排斥到容納,由管制為主轉向服務為主,改變農民工“邊緣化”的社會地位,給農民工摘掉農民的帽子,逐步做到權利平等城鎮化是我國最大內需潛力所在。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必須把推進城鎮化作為重點。吸納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落戶,轉變為市民,是城鎮化的重要任務。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從根本上解決農民工問題,必須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創新社會管理體制,以提高農民工就業技能、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創造平等就業機會、提高就業質量為重點,以健全農民工公共服務制度、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為核心,以吸納農民工進城落戶為方向,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扎實提高人口城鎮化水平,促進農民工共享改革發展成果。
推進農民工市民化的現實基礎和重大意義
(一)農民工市民化的現實的基礎
第一,農民工流動的家庭化趨勢明顯,在流入地有居住長期化的趨勢。國家統計局公布的2011年的數據顯示,舉家外出的農民工有3279萬人,佔農民工總數的20.8%。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課題組對全國20多個城市的調查表明,2010年,農民工在當前城市務工和停留的時間平均為5.30年,其中40.7%的人在當前城市5年以上,18.0.%的人為10年以上。
第二,新生代農民工成為主體,融入城市的意願強烈。目前,上世紀80年代以后出生的、年滿16周歲以上的青年農民工已經超過1億人。調查表明,新生代農民工中,80%以上的人沒有從事過農業生產,他們的生活方式已和城鎮相融合,回鄉務農和定居的可能性不大。我們對分布在全國20多個城市6232位農民工的調查顯示,願意在各類城鎮定居的農民工高達91.2%,願意回農村定居的農民工隻佔8.8%。年齡越小的農民工,越不願意回到農村。隻有7.7%的新生代農民工願意回農村定居。這一選擇意味著以新生代為主的農民工留在城鎮已成為政策必須面對的緊迫事實。
(二)推進農民工市民化的重大現實意義
第一,這是從根本上解決好“三農”問題的需要。農民工不能在城市安居樂業,家分兩地,長期奔波於城鄉之間,這種不徹底的轉移方式,起不到減少農民、使土地向務農勞動力穩定流轉集中的作用。同時,農村青壯年的黃金時間用在城裡,實際是把人口紅利留在發達地區和城市,從長遠來看,這樣會進一步導致城鄉、區域差距的擴大。我國“三農”問題突出,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持續擴大,根本原因在於農村人口多、農民轉移不徹底、農業勞動生產率水平低。農民在戶均不足半公頃的土地上搞農業,是不可能達到全面小康水平的。隻有減少農民、增加市民,從根本上改善城鄉資源配置,才能擴大農業經營規模和農產品市場規模,才能為發展現代農業、持續增加農民收入創造條件,才能富裕農民和繁榮農村。
第二,這是推進城鎮化健康發展的需要。近年來,我國城鎮化水平的提高很大程度上主要來源於農民工進城就業。但是,在我國目前的城鄉分割二元體制下,農民工仍被視為城市的“過客”,不能享受同城市居民同等的待遇,沒有獲得市民身份。從這個角度看,我國城鎮化是“夾生”的。城鎮化要以吸納農民並使之向市民轉變為目標。大量農民工不能沉澱在城鎮,工業化進程與農民工市民化進程相脫節,是嚴重制約城鎮化發展質量提高的一個突出矛盾。隨著我國城鎮化進程的加快,農村勞動力將繼續大量涌向城市,推進農民工市民化是大勢所趨。必須改變將進城農民工拒於城市社會之外的制度環境,促進農民工向市民角色的整體轉型。
第三,這是擴大內需、促進國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需要。目前,農村居民人均消費水平還不到城鎮居民的1/3,主要耐用消費品擁有量大大低於城市居民,住房質量和環境也遠遠落后於城市居民。伴隨農民工在城鎮安家落戶,其消費環境的改善、消費能力的提高和消費意願的改變,必然會促進其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消費升級,必然會帶動城市基礎設施投資的增長。農民工市民化創造的巨大內需,無疑將會為保持我國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提供重要支撐。
第四,這是加快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的需要。農民工不能在城鎮定居,流動性強,使企業不能形成穩定的、不斷積累經驗和技術的產業大軍,對企業的人力資本積累、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造成了不利影響。無論是加強傳統產業的技術改造,發展先進制造業,還是加快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都需要為農民工在城市定居創造條件,努力造就一支穩定的熟練工人隊伍。服務業是擴大就業的重要渠道,服務業發展的規模,與人口城鎮化和人口集聚的規模密切相關。我國服務業發展嚴重不足,推進農民工市民化可以帶動服務業發展,提高服務業比重,優化經濟結構。
第五,這是促進社會和諧發展的需要。我國長期以來實行的是城鄉分治的戶籍管理制,農民雖已進城務工,但農民的身份沒有變,未被城市認同接納為城市居民,於是出現了大批農民工。農民工長期處在城市的邊緣,隻被當作廉價勞動力,不被城市認同接納乃至受到忽視、歧視或傷害,融不進城市社會,享受不到應有的權利,定會累積很多矛盾,不僅他們自身的合法權益難以得到保護,也會導致農民工對城市社會普遍懷有疏離感和責任意識匱乏,處理不好還會造成重大的不穩定隱患。農民工市民化,不僅關乎內需,更關系到民生。從發展趨勢看,城鄉分割體制下出現的農民工現象終將會終結。在城市管理體制和政策上,應當轉變觀念,以開放和包容的胸襟,把進城農民工作為城市居民的一部分,對農民工要由排斥到容納,由管制為主轉向服務為主,改變農民工“邊緣化”的社會地位,給農民工摘掉農民的帽子,逐步做到權利平等。這樣做,有利於農民工在城市安居樂業,對促進城市社會安定和諧、健康發展,有著不容置疑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