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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高考改革需要大手筆 應設兩套高考系統

紀寶成

2013年01月08日00:00    來源:人民網-環球時報    手機看新聞

  我國的高考改革議之久矣,動作多矣,就全國看幾乎年年有變化,本意自然是要適應變化了的時代需要,然成效似乎並不明顯,甚至讓人有舊困未見緩、新難又疊加之慨。之所以如此,蓋因未進行與時共奮進的根本性、制度性變革和創新所致。如果高考改革繼續缺乏大的氣魄、大的思路、大的手筆,只是小打小鬧地在程序性、技能性的操作層面上做文章,隻能會繼續陷於“紛紜”之中。

  談論當前我國高考制度的改革不能就高考論高考,必須從我國30多年來經濟快速發展、社會深刻轉型這樣的實際出發。我們可以很容易地列出幾條重要國情:第一,我國已經步入世界上“中等收入”國家行列,社會和民眾對高等教育從量上、質上、結構上提出更多、更好的需求實乃勢所必然。

  第二,我國城鎮化正處於復雜的快速進程之中,然而由於種種原因,城市戶籍人口隻佔總人口的1/3稍多。這必然會對現有制度框架下的教育包括高等教育,提出無可回避的復雜多變的種種要求,甚至不同社會群體尖銳地提出相互矛盾的要求。

  第三,市場經濟體制的深化,多種經濟成分、多種就業方式、多種分配收入方式、多種意識形態的並存,人們對高等教育的需求自然愈益呈現多樣性,也必然會要求擁有更多的機會平等的選擇權。

  第四,我國居民收入差距拉得過大已是客觀事實,這樣的收入差距狀況,對高等教育的需求一定產生著方向不同、深刻而復雜的影響。

  第五,從數量上看,我國高等教育已經進入大眾化階段,毛入學率2002年達到15%,2010年又快速提升到26.5%,現在高校年招生人數已近700萬人,是1995年92.6萬人的7.5倍,這無疑會對人才培養制度和高考人才選拔制度等提出新的要求。

  第六,我國30多年來的獨生子女政策,進一步放大了東方文化“望子成龍”的心態及其影響,對高等教育提出了合乎情理卻又近乎嚴苛的“高水准”的迫切要求。

  僅從上述列舉的內容看,無一不在加劇著我國高等教育的基本矛盾,就是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接受良好高等教育的迫切需要與優質高等教育資源嚴重不足的矛盾。

  然而,我們的高考人才選拔制度基本上維持著30多年前計劃經濟時期、規模很小的精英教育的高考人才選拔制度。目前為止所有這方面的改革,基本都是既有制度框架內的技術性、程序性、操作層面的調整,這種不合時宜的做法怎麼能不使高考陷於社會紛爭的困境呢?我認為,國家統一高考的制度在我國現階段不能取消,但如何進行國家統考、國家統考處於什麼地位,應該根據變化了的環境進行新的制度設計。因此,解放思想,深刻體悟時代需要、現實呼聲,勇敢而有智慧地沖破思想上、制度上的框框,是當前深化高考改革首先要解決的問題。

  當前如何深化高考改革呢?我以為有兩大要點:

  第一,根據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將高等教育分為普通高等教育和高等職業技術教育兩大同屬於國民教育的體系,同時相應設立兩類不同的國家統一高考。普通高等教育主要培養通用型應用人才和研究型、學術型人才,在知識結構上既要懂是什麼,更要較深入地懂得為什麼﹔高等職業技術教育主要培養崗位型、技能型、操作型人才,在知識結構上主要懂得如何去做,更注重操作能力,至於為什麼要這樣去做,隻學到有助於理解為什麼要這樣去做即可。兩大高教體系培養的是社會都需要的兩類不同人才,也符合青少年不同稟賦、愛好和人生旨趣的實際。應當看到,大力發展職業技術教育,培養大批適應現代生產、現代服務、現代管理所需要的高素質、高水准的勞動力大軍,是我國現階段高等教育的主要任務。發達國家的實踐也証明,所謂大眾化高等教育,主要體現在高等職業技術教育穩定、健康、持續的大規模發展上。

  然而,對於兩類不同人才的培養,我們卻依然沿襲幾十年一貫的精英教育時期的一個高等教育體系、一種高考選拔制度,把本來是兩類不同人才的培養生生地劃分為高、低兩個層次的人才培養﹔統一的國家高考成績竟然被劃分成“一本線、二本線、三本線、高專高職線”四個分數段,高等學校被劃分成四等,高職是最末一等。如此高考,不但制度性地制造了一個低水准的本科教育體系,更嚴重壓抑了高職院校和高職學生的榮譽感、自豪感、積極性和創造性,因感到被社會瞧不起而“灰頭土臉”。這與國家大力發展現代職業技術教育的大政方針顯然是不合拍的。因此,分設兩個高教體系的改革勢在必行。而這樣的改革,將是國家基本教育制度的重大變革和創新,而隨同分立的兩個國家統考也一定是目前國家高考制度的重大變革和創新。

  第二,新的高考改革必須體現政府轉變職能的要求,確立高等學校依法自主招生的本位。這些年來政府有關機構職權上的實際強化與從高分到低分的計算機網上錄取相結合,徹底剝奪了高等學校與生俱來的招生自主權,本來應由教授們參與的招生這一高校學術盛事,結果卻成了年輕職員在電腦前按政府機構規定的程序而進行的簡單鍵盤敲擊。這難道可以認為是一種進步嗎?

  從我國國情、教育規律和深化教育綜合改革的要求出發,這方面的高考改革思路可以歸納為三句話:國家統一高考是門檻,學校依法自主招生、考生依規自由選報是本位,政府指導與監督是保障。依前所述,國家統一舉辦兩種類型的高考,根據招生計劃和高校培養要求分別劃定進入研究型大學、普通本科大學、高等職業技術學院的最低“門檻線”﹔凡入“線”的考生可以依照國家頒布的招生學校名錄自主選報學校(應當指出,這三類不同學校的區分並不是高低貴賤的區分,而是因人才培養類型不同的區分﹔這三類學校都應當有中國一流、世界一流之列者)﹔學校則根據統考成績、高中學業和自主決定的面試(非必需,高校自定)綜合裁量,自主決定錄取,按國家規定發放錄取通知書。這一思路的可操作性是顯而易見的,但相對於現行國家統考制度則是一種帶有根本性的變革,需要進行精細化、嚴謹的操作方案的設計,研究解決好個中可能產生的新的具體問題,如同一個考生有可能被不同學校同時錄取。

  古人說:“於安思危,於始思終,於邇思備,於遠思近。”隻要兢兢業業這樣去做,高考制度的上述根本性變革不會帶來不可化解的風險,隻能促進我們開創市場經濟條件下、“中等收入”國家、大眾化教育階段的高等教育新局面。現在存在的若干具體矛盾、難題和困境,如異地高考之類,也就會自動化解。▲

  (作者是中國人民大學原校長)

(責任編輯:喬雪峰、聶叢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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