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國家郵政局主導的《郵政普遍服務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暫行辦法》(下稱《辦法》)已經起草完畢。財政部、國家郵政局組織相關快遞企業召開了一次座談會,《辦法》進入征求意見階段。 這意味著,一項以資助中西部和農村地區“無利可圖”的郵政服務為名的新增收費或許即將生效。
按照《辦法》草案,今后我國境內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都應繳納郵政普遍服務基金。標准為境內同城快遞0.1元/件、境內異地0.2元/件、港澳台1元/件、國際2元/件。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年營收200萬元以下企業可免征。
經計算,該基金每年可征超10億元。此舉不僅遭到了快遞企業的抗議,也引起了消費者的關注。
初衷為“援建”
收取郵政普遍服務基金起源於歐盟。1997年,歐盟設立的郵政普遍服務基金,初衷是用盈利的業務去補貼信件等虧損的業務。目前,歐盟國家中意大利和西班牙依然在收取郵政普遍服務基金。
這次國家郵政局之所以征收這筆錢,記者了解到,也是出於補貼信件業務的考慮。由於通信是人們的基本權利,但是在偏遠地區送信成本頗高,普遍服務價格遠低於成本。
征求意見稿的起草說明稱,快遞企業主要集中在有盈利的城市和線路上開展業務,廣大農村、偏遠和經濟欠發達地區的郵政業務主要由郵政企業承擔,為體現公平競爭原則,快遞企業應適當分攤郵政普遍服務成本。
不過,中國郵政似乎並不差錢。中國郵政速遞物流股份有限公司IPO招股說明書中,曾經披露了這樣一組數字:中國郵政集團2011年總營收為2586.23億元,淨利潤為209.36億元。
10億“份子錢”
相反,“份子錢”讓處於價格戰紅海中的快遞企業叫苦不迭。從收費范圍看,郵政基金征收對象為“在我國境內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年營收200萬元以下企業可免征”。這就意味著目前市民日常使用的快遞服務都需要繳納“份子錢”。
國家郵政局公布的數據顯示,2011年,境內快遞業務量為同城8.2億件、異地27.3億件、國際及港澳台1.3億件,根據《辦法》明確的標准計算,當年應繳郵政普遍服務基金總額為7.58億元(國際及港澳台統一按港澳台標准計算)。
2012年數字更大。據了解,2012年前11個月,全國規模以上快遞服務企業業務量累計完成50.3億件,其中,同城、異地、國際及港澳台快遞業務量分別佔全部快遞業務量的23.1%、73.7%和3.2%。計算下來,收取郵政基金共計11.8億元。
相比高昂的份子錢,處於價格紅海中的快遞企業利潤微薄。據了解,目前蘇浙地區的規模較大的民營快遞企業利潤在0.5-0.6元/件之間,而廣東的民營快遞企業利潤更是隻有0.3-0.4元/件。
負面影響大
“開征普遍服務基金,看起來數額很少,但對於已經處於價格競爭紅海中的快遞企業來說,影響是非常大的,相當於抽走了他們1/5左右的利潤。”經濟學博士梁煥磊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可想而知的是,企業很可能會將增加的成本轉嫁給快遞業務用戶和消費者。
上海資深律師嚴義明在接受記者採訪時也對此不無擔心。“這無疑會加重中小企業的負擔,不僅會影響快遞業,對於方興未艾的電子商務也會產生很大的負面影響。”
梁煥磊認為,《辦法》對於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年營收200萬元以下快遞企業網開一面,免征郵政普遍服務基金。從規避風險的角度看,不排除很多快遞企業會把大拆小,成立子公司。
南京大學商學院教授宋頌興表示,郵政普遍服務確實需要國家資助,但向不經營該業務的快遞企業征收基金的確有待商榷。這是政策性虧損,應該由財政部撥款,而不應該由消費者和企業來承擔。
宋頌興認為,開征這項基金,與當前財稅體制改革的大方向相背離。首先不符合結構性減稅的原則,該基金按件征收,名義上是基金,實質上就是對企業利潤征收的稅。其次,當前財稅體制改革的大方向是要重稅輕費,以政府性基金和收費為主的非稅收入比例已經太高了,不宜再開征新的基金。“一旦建立了這個基金,未來可能會有更多的基金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