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商指使兄弟8年殺8人獲死刑 行賄官員試圖脫罪(圖)【5】--財經--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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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商指使兄弟8年殺8人獲死刑 行賄官員試圖脫罪(圖)【5】

張媛

2013年01月11日08:46    來源:新京報    手機看新聞

收買警方辦案人員

北京市公安局汪浩,也是跟夏克明不打不相識。

據夏克明供述,2003年底,他因一起詐騙案被公安局通緝。2004年春節后,情人杜某安排他與汪浩在長安大廈一家餐廳吃飯。

此后,汪浩先后向夏克明提出要運動手表、紫檀家具等。汪浩夫婦提出女兒在澳大利亞讀書,准備去看看,讓夏克明幫助解決點費用。夏克明又送了10萬元。

就像當年收買胡叢華一樣,夏克明又一次用錢躲過了法律制裁。

據法院查明,夏克明在獲知自己因涉嫌信用証詐騙被立案偵查后,為逃避法律制裁,2005年年底至2006年期間,先后給予北京市公安局有關人員汪浩名士牌手表一塊、紅木家具三件及現金10萬元,總計15萬余元。

如今,汪浩已因受賄罪被二中院判刑(刑期不詳),胡叢華也被法院查明還曾有三起受賄,因受賄罪被判處8年徒刑8年,並沒收其財產50萬元。

夏克明團伙所犯罪行

故意殺人罪

1999年12月至2003年12月間,夏克明為掩蓋罪行、侵佔他人財產或經濟糾紛等原因而起意殺人,並指使夏克治糾集楊輝和陶純殺害劉某、李某、米某、吳某、高某。

故意殺人罪盜竊罪

夏克明與杜某於1996年相識后長期保持兩性關系,並出資與他人共同籌建了公司,后因兩人關系淡漠,夏克明認為杜某知曉其曾經實施殺人犯罪,為掩蓋罪行而起意殺害杜某及其丈夫文某。2007年1月25日下午,夏克明將二人騙到建國門外大街某單元房后,其他三名被告人將二人殺害,后取走二人電腦、手表、鋼筆等。

故意殺人罪幫助毀滅証據罪

楊輝因其妻子宋某有外遇,且雙方因感情不和素有矛盾,遂起意殺人。2005年2月4日凌晨楊輝將妻子殺害並肢解后,伙同夏克治將尸塊拋棄。

非法持有槍支罪

楊輝於2007年3月30日被抓獲后,偵查機關從其暫住地起獲氣手槍兩支,經鑒定具有殺傷力。

行賄罪

1)夏克明在獲知自己因涉嫌信用証詐騙已被北京市公安局立案調查后,為逃避制裁於2005年年底至2006年期間,先后給予北京市公安局有關人員汪浩財物15萬余。

2)夏克明於1995年5月至11月間,為使公司在涉嫌走私的案件中逃避刑事處罰,及舉報其他公司涉嫌走私能被海關查扣,向時任天津海關緝私處副處長胡叢華提出請托,先后給予20萬和雅閣轎車一輛。

(責任編輯:李海霞、喬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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