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一些手持醫保卡的病人在一些大醫院就醫時,不時會遭遇“推諉”、“歧視”的尷尬,是何原因導致了醫院服務態度如此不遜?
黨的十八大報告要求,整合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健全全民醫保體系。然而現行醫保體系中,不同身份的社會成員其醫保卡支付能力是不一樣的,如何讓醫保這一“改革紅利”惠及更多群眾?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
一方面“吃緊”,一方面“緊吃”
近日,北京楊女士的丈夫被北京中醫藥大學第三附屬醫院以“床位緊張”為由拒收,原因是醫院的“醫保額度已用完”。
醫院推諉醫保病人情況時有發生,有的醫院甚至動員治療一半的病人提前出院,“等有了醫保額度再住進來”。
來自濟南市社保局的統計顯示,2011年,濟南有270名醫保病人被醫院拒收。據該市社保局有關負責人分析,一般是醫療費用高或病情嚴重的醫保患者容易被拒收,因為醫保部門對醫院每次就醫者費用進行考核,假如人均每次費用的指標為1萬元,而病人需要花2萬元,醫院就不太願接收,寧願接收一些小病患者。
山東省千佛山醫院腎內科主任許冬梅說,一個尿毒症患者,醫保每年隻報銷5.5萬元,而實際發生的醫療費用一年差不多10萬元,這意味著每接收一個尿毒症的醫保患者,醫院要倒貼4萬多元。
醫院反映,由於公共財政對醫院投入不足,而且較多集中在基建和設備方面,迫使醫院通過創收彌補運行費用不足,“而從醫保病人身上賺不到多少錢,誰願意接收?”
為了控制費用,濟南一些醫院提出,當期醫保資金用完后,不准接收新的醫保病人,哪個科室接收,由哪個科室承擔病人的醫療費用。“干了活,不但拿不到錢,還要往裡賠錢,誰敢接收這樣的病人?”濟南一家三甲醫院的一名外科醫生抱怨說。
一方面醫保資金不夠用,另一方面,有限的醫保資金被浪費。記者在山東等地採訪發現,有的患者僅作身體檢查就要住院,因為城鎮居民醫保隻報銷住院費用,不報銷門診費用﹔還有的醫保病人大量開藥,據說“醫保的錢不用白不用,因為不用也得不到什麼好處”。
山東大學齊魯醫院採購處處長謝力認為,當前的醫保制度存在一些漏洞,不鼓勵醫保病人少看病,似乎誰不去開藥誰吃虧,造成有限的醫保資金被浪費,需要治療的病人因資金不足而被拒收。
資金統籌范圍小
替代功能“打折扣”
中國社科院經濟研究所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朱恆鵬認為,在醫保制度下,池子越大,風險越小。而總額預付制等於把各個定點醫院分成一個個小池子,醫院又把醫保資金分到每個科室,科室再把額度分配給醫生,“池子越劃越小,一旦用完,醫生除了推諉還有別的辦法嗎?”
一方面,國家工作人員與城鎮職工醫保資金沒有統籌使用,導致醫保的替代功能難以充分發揮﹔另一方面,醫保機構對醫院的監督不夠,導致一些社保資金浪費。
“我們還沒有這樣的能力監督醫院。”濟南市社會保險事業局定點醫療機構管理處副處長李曉坦承。
以山東省立醫院為例,濟南市醫保費用僅佔其業務收入的不到10%。“醫院不在乎這點兒錢。對醫院來說,最願意接收的是自費病人、公費醫療病人,以及金融、電力等壟斷性行業的醫保病人,其職工平均年齡低,就醫率低,資金支付能力強,而不願接收當地的普通醫保病人。”
為了防范醫院拒收醫保病人,濟南社保局在總額預付制度中設定了10%的質量保証金,如果院方拒收醫保病人,其質量保証金將被扣罰。
然而,對一些大醫院來說,其利潤率一般在30%至40%,即使被扣10%質保金,也影響不了多少收益。
據了解,醫保機構在醫院面前缺少“話語權”,一個主要原因是醫保資金的增長跟不上醫療費用的增長。
專家指出,隻有擴大醫保的統籌覆蓋面,才能增強醫保機構與醫院方面的“議價能力”,提高普通患者的實際醫保水平。
山東大學公共衛生學院教授尹愛田認為,公立醫院“一家獨大”,民營醫院成長比較困難,也使醫保機構在醫院面前沒有選擇余地,本該處於優勢的付費方反而處於弱勢,導致公立醫院“店大欺客”。
行政分割不破除
醫保“紅利”被縮水
我國現行醫保體系龐大,如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組成的基本醫保,由人社部門與衛生部門負責管理﹔涉及國家工作人員的公費醫療歸財政部門管理﹔針對城鄉低收入人群的醫療救助,由民政部門負責管理等。
在“碎片化”的醫保體系中,不同身份的社會成員其保障力度不同,容易形成分配不公。中國社科院工業經濟研究所研究員余暉認為,社會醫療保險制度應由分散化轉向集中化、一體化,最終實現參保人員繳納一樣的費用,獲得一樣的保障待遇。
與此同時,我國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醫保正在向地級市統籌推進,而新農合大多還是縣級統籌,所以防范風險能力較弱。專家建議,擴大統籌覆蓋面,盡快實行省級統籌。
“如果山東省17市醫保聯合起來,成立醫保協會,就有了與大醫院進行談判的能力。如果醫保病人佔到醫院病人總數四五成,院方就會坐下來協商。如果醫保病人佔到70%,‘超支自理、結余歸己’原則就會發揮作用,過度醫療行為就會得到控制﹔而醫保病人與醫院發生糾紛,醫保機構也會參與維權。”李曉說。
新華社北京1月10日電
(中國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