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為調控汽車數量,本市開始實行“搖號”政策。兩年間,利用“搖號”詐騙的案件大幅增加,僅海澱檢察院就受理5件8人,受害人達16人,被騙走錢款460余萬元。
詐騙手法
冒充國家機關能人
檢察官統計案件發現,嫌疑人最愛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以某些國家機關為幌子,聲稱能辦理“密檔車牌”。例如嫌疑人馮某,謊稱自己是中辦的職工,有能力辦理正規的京A8開頭的車牌,交通部門都無法查實。
為取得被害人信任,嫌疑人一般會偽造車牌及虛假過戶手續等材料,被害人在較長時間內無法發現受騙,直到因使用假証件被公安機關查獲時才恍然大悟。
而且,“搖號”詐騙金額巨大,目前查明的16起案件中,涉案金額最少的為5萬元,最多達到單筆104萬元。
鑽空子
“搖號”程序不透明
“‘搖號’不夠透明,導致一些人以為通過其他途徑能買賣車牌。”檢察官介紹,審查被害人時,他們大多有一個共同點——對買車有剛性需求,但許久也沒搖上號。
“有的人進去就搖上了,誰也不知道‘搖號’到底怎麼搖,有人說交錢就行。”被害人張先生就是聽信了社會傳言,被騙走幾十萬元。
檢察官介紹,特權、內幕這些詞語,在我國頗能鼓動人心,特別是在不透明的領域裡,很多人願意相信權錢交易是可行的,所以當騙子把一些偽造的“特權車牌”,帶8、帶6的“吉祥車牌”交給受害人時,受害人不僅不會懷疑,反而更加相信,心甘情願地花大價錢購買。
檢察官建議
“搖號”應該直播
檢察官建議,為提升“搖號”公信力,必須增加“搖號”程序的透明度與公眾參與度。例如,適當增加現場觀看“搖號”過程的人數,披露選擇現場觀看人員的條件,同時利用電視直播、網絡等方式公開“搖號”全過程。
在參與“搖號”的公民中,有部分確是急需購買車輛但又搖不到號的人群。對此,檢察官建議適當考慮車牌照配額的其他途徑,例如以停車位証明作為領取車牌號的資格條件之一,調整“搖號”政策一刀切似的處理方式。
此外,政府和有關機關應當加大對小客車數量調控和配額管理制度的宣傳力度,並且適當披露涉及車牌詐騙等類型的案件,促使民眾了解國家政策,知曉犯罪伎倆。(記者 高健 通訊員 李娜 劉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