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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薪要綠色通道更要“制度黃線”

張楓逸

2013年01月28日15:25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手機看新聞

  針對農民工工資“年年討來年年欠”,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新聞發言人尹成基表示,人社部會同有關部門對兩節期間開展專項執法檢查活動已經作出了部署,要求各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機構及時審理,建立綠色通道,快立、快調、快裁,保証農民工盡早拿到工資。(1月26日《西安晚報》)

  辛勞一年的農民工,最大的期盼莫過於拿到工資回家過年。一旦遇到欠薪,作為“一調一裁兩審”的首個環節,勞動仲裁自然備受期待。然而,根據現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45日內結束,延長的期限為15天。這一常態化處理機制在特殊的現實語境下,顯然難以滿足農民工的迫切願望。為此,人社部本著特事特辦的原則,建立農民工討薪“綠色通道”,旨在減少時間成本,提高仲裁效率,這樣的人性化關懷值得肯定。

  不過,即使有了“綠色通道”,也並不意味著討薪之路就能暢通無阻。說到底,討薪“綠色通道”仍屬於事后救濟,具有一定的滯后性和風險性。一旦用人單位將資金轉移或是揮霍掉,擺出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架勢,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還是無法得到有效保障。與其事后動用“綠色通道”幫助討薪,不如事先建立“制度黃線”避免欠薪。

  首先,建立健全工資保証金制度。工程開工前,要求項目施工方將一定款項繳納到地方財政部門,發生拖欠時可動用這部分保証金先行墊付工人工資。同時可以探索保証金浮動制度,工資管理規范的企業適當下調,有過欠薪記錄的企業予以上浮,通過獎懲機制引導企業尊重和保障勞動者權益。

  其次,將企業欠薪納入信用體系。對一些欠薪者來說,不是無力支付的問題,而是利益權衡使然。真正的問題在於,“有的企業經常拖欠,還照常能攬到大工程,銀行貸款也正常,資質也沒有降低。”當下,亟待將企業欠薪情況納入企業信用評價機制,定期向社會公布信用信息,對於惡意欠薪的企業在銀行貸款、從業資質方面加以限制。

  一個“討”字,道出了農民工討薪的千般無奈。幫助討薪的“綠色通道”再好,當事人和全社會還是要付出一定的維權成本。隻有用制度黃線劃出不能逾越的雷池,消除欠薪者的僥幸心理,才能讓年終討薪不再成為歲末焦點,讓每位勞動者的權益得到有力保障。

  (張楓逸)

(責任編輯:聶叢笑、喬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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