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快遞國標去年實施后,新版《快遞市場管理辦法》日前由交通部發布,並將從3月1日起實施,這將彌補快遞服務國標有標准無監管措施的短板。根據新辦法,野蠻分揀、串通操縱市場價格等違反快遞服務標准、嚴重損害用戶利益的行為,將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並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易碎品應先驗后簽
與2008年頒布的舊版管理辦法相比,新辦法對快遞服務增加了很多細節性規定。
如填寫快遞運單前,企業應當提醒寄件人閱讀快遞運單的服務合同條款,並建議寄件人對貴重物品購買保價或者保險服務﹔企業分揀作業時不得野蠻分揀,嚴禁拋扔、踩踏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快件損毀。
在快件驗收環節,新辦法規定,快遞企業應當告知收件人當面驗收。快件外包裝完好的,由收件人簽字確認。投遞的快件注明為易碎品及外包裝出現明顯破損的,應當告知收件人先驗收內件再簽收。對於網絡購物、代收貨款以及與用戶有特殊約定的其他快件,企業應當與寄件人在合同中明確投遞驗收的權利義務,並提供符合約定的驗收服務,驗收無異議后,由收件人簽字確認。
快件發生延誤、丟失、損毀和內件不符的,快遞企業應按照與用戶的約定依法予以賠償。未對賠償事項進行約定的,保價快件按照保價金額賠償﹔未購買保價的快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規定賠償。
記者了解到,這些細節性規定都與去年5月實施的《快遞服務》系列國家標准基本一致,但易碎品應先驗貨再簽收是在國標之外新增的內容,有助於維護消費者利益。
對消費者高度關注的野蠻分揀問題,國家郵政局副局長趙曉光解讀說,參照快遞服務國家標准的詳細規定,離擺放快件的接觸面之間的距離不應超過30厘米,易碎品不應超過10厘米。
在快遞國標出台后,很多快遞企業都表示,要達到國標水平難度太大,自動分揀設施的投入水平、從業人員整體素質等成為制約因素。但新版管理辦法實施,將逼迫快遞企業盡快提升服務水平,因為服務不達標導致客戶利益受損就會面臨嚴厲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