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換房”
為什麼變成“以房換房”
葛沽鎮靠近渤海,臨近濱海新區,土地以鹽鹼地居多,絕大多數村民種地收入並不多。
“如果給的合適,基本上都想搬。現在老頭老太太,都想吃勞保,隻要交鑰匙搬家,就給你上勞保,夠60歲的,最低的好像800來塊錢,最高的好像1500多塊錢。”一位已經搬到鎮裡居住的村民向《中國經濟周刊》表示,“誰不想住樓啊?住樓干淨,而且還有暖氣。”
而“滯留戶”,大多數的宅基地上都存在“違章建筑”。所謂“違章建筑”,就是2003年之后建的房子。
據當地村民回憶,2003年,政府有關部門對葛沽鎮的農村住房做過一次普查,普查結果后來成了“宅基地換房”的重要依據。2007年開始的“宅基地換房”,為什麼選取2003年作為時間節點?採訪中,包括多位曾在村委會工作過的當地人都說“不知道”。
根據村民提供的有關拆遷補償方案,葛沽鎮的“宅基地換房”政策為:2003年房屋普查之前的住房:主房為土草結構,按可置換面積1:1.0置換還遷樓房﹔主房為磚木結構,按可置換面積1:1.1置換還遷樓房﹔主房為磚混結構,按可置換面積1:1.2置換還遷樓房。上述三種結構的“附屬房屋”的置換比例則分別是1:0.5、1:0.55和1:0.6。
而2003年房屋普查以后未經批准建設的房屋,則不能享受上述“換房”政策,隻能按評估價值給予補償。“明明是宅基地換房,為嘛最后成了以房換房了呢?”多位“滯留戶”很是疑惑。
康泰一家三口,目前共有170多平方米宅基地,住房面積140平方米左右。其中,建於2003年之前的房屋,大概隻有70平方米。剩下的70平方米,都建於2003年以后。康泰說,自己是考慮到孩子逐漸大了,將來要結婚,所以才新建了住房。
與康泰情況類似的村民還有很多。在許多“滯留戶”提供的房屋評估單上,記者發現,大多都存在著一定面積的“2003年房屋普查后建面積”和“2007年錄像保全后建面積”(即2007年的衛星航拍照片)。據“滯留戶”介紹,2007年錄像保全后建的房屋,補償更少,有的甚至沒有補償。
據了解,2003年后蓋的房子,補償基本上在每平方米1000元以內,而目前葛沽鎮的住宅每平方米市場價為3500元。以一間70平方米的房子計算,2003年后建的住房,補償價與市場價相差17.5萬元。這就是很多“滯留戶”不願搬走的重要原因。
在當地村委會看來,2003年房屋普查后建面積和2007年錄像保全后建面積,都是“違章建筑”。因為2003年后,鎮裡就不讓蓋房了,村裡也不給批地了。
此外,附房的置換比例隻有主房的一半,多位村民也表示難以接受。“為什麼用作廚房、廁所、儲物間的附房,1平方米要折算為0.5平方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