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名限額購卡難落實
記者在採訪中發現,不少消費者和售卡企業都認為預付卡實名制很可能“有名無實”。
商務部研究院消費經濟研究部副主任趙萍認為,預付卡實名制的初衷是為了規范預付卡的發行和使用過程,使消費者權益得到保障,“如果預付卡不實名制就等同於現金,除了不記名卡不挂失不補辦外,一些商家‘一經退出,概不退卡’和過了有效期不能延期等規定也讓消費者很受傷”。趙萍說,“新的《管理辦法》對發卡企業資質有明確規定,明確記名卡不得設有效期,不記名卡有效期不得少於3年,以及明確規定發卡企業如果要停止兌換必須提前30天在公開媒體告知消費者。”
有這麼多“好處”的實名制預付卡,消費者是否買賬呢?正在某商場購買預付卡的劉先生告訴記者,實名制是否能真正做到“實名”還是未知數。劉先生表示,1000元以上面額的預付卡才能實名制,才能享受挂失、補辦、退卡等“好處”,自己不需要高面額的預付卡。此外光口頭上要求實名也不會起作用。“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如果一次性購買超過1萬元要實名,分開多買幾張不就行了?”劉先生說。
對於發卡企業來說,預付卡實名制在執行過程中被商家擋在了門外。趙萍認為,預付卡實名制執行難度很大原因有三:“一是企業不願意公開自己的商業秘密﹔二是企業是預付卡的受益方,實名制會讓企業有所損失﹔三是發卡實名制和用卡實名制沒有對接,實名制難以發揮作用。”
據《北京商報》報道,目前商業預付卡已成為京城商家重要的收入來源,幾乎達到總銷售業績的三成。有消息稱,在北京擁有多家門店的翠微百貨,其商業預付卡的運營最為成功,其銷售額幾乎佔到商場總銷售業績的五成。“如果將這些商業數據通過預付卡實名制的途徑匯總到可供各方監管層查詢的數據庫中,為保護消費者權益,商家部分風險過高的經營行為將被嚴控。”
趙萍指出,目前《管理辦法》只是要求購買者在購買商業預付卡時採用實名制,但對商業預付卡的周轉環節,並沒有政策細則同樣要求其採用實名制用卡,這會讓實名制發揮的實際效果有限。
記者發現,商場超市的工作人員即使知道七部委聯合規定的“實名制”,也不清楚具體由哪家部門監督檢查,對於商場超市違規行為該如何查處也沒有明確說明。趙萍對此回應說,目前多部門對發卡企業違規行為的聯合執法檢查還沒有開始,也沒有常設機構專門處理執法。
根據《管理辦法》規定,發卡企業或售卡企業不登記購卡人有效身份信息的,由相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認為,購卡者和銷售者都不願意在實名制這個問題上太多糾纏,隻要沒有舉報,相應的監管部門查處的難度非常大。另外,罰款的額度,相對於商場來說,隻不過是“毛毛雨”。
盡管新規的初衷很好,但就目前的情況看,很多環節都需要深入細化,否則這項新規就只是“走走形式”。“中國未來的預付卡應該逐步向信用卡轉變。為此,央行必須要做好第三方支付結算監管。”趙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