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越來越多的私募打算跟券商合作大資管項目。《大眾証券報》記者昨日在南京某規模較大的私募負責人交流時得知,他們也欲與某大型券商合作開發新的資管產品,目前各項程序正在流程當中。
之所以選擇跟券商合作,上述負責人表示,首先受先例的被歡迎程度激勵。上海重陽與國泰君安已經成功發行了一款量化對沖產品——國泰君安君享·重陽阿爾法對沖一號﹔前華夏明星基金經理、現鴻道投資負責人孫建冬也與國信証券共同發售了國信鴻道對沖限額特定1號,且產品的市場反響都不錯。其次,對他們而言,前期隻需要和券商商定產品細節等,其他瑣碎事務券商都會提供一條龍服務。券商的銷售渠道也有其獨特的優勢,未來出爐的合作產品,包括部分銷售額,相比與信托和公募專戶通道而言更為省事。
多位業內人士對私募與券商合作給予肯定。陽光私募通過券商資管發行產品,是較低的發行成本與信托通道至少上百萬的固定管理費相比,便宜很多。不僅僅是通道費,陽光私募通過券商發行產品,認購者一般都可以免掉參與費,而通過信托和公募專戶通道一般都需繳納。而托管費上,大型券商一般可以低至0.1%,而信托和專戶通道產品一般在0.2%至0.25%左右。更重要的是,與信托、公募通道相比,券商能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務,有的券商擅長量化投資、有的券商擅長研究、有的券商擅長固定收益,這些都能為規模較小的陽光私募提供強有力的外援。
東海証券研究所所長助理鮑慶昨日對《大眾証券報》表示,當前,就資產管理業務的規定來講,股票集合投資理財的合規要求實際多是要求券商提供經紀交易和資管牌照通道,已完成陽光私募過程中的多方上線組立發售。“因此可以說,即使民間存在資方與盤方的互相認可,雙方想完成一筆合規合法的長期代客理財合同也無法繞開券商環節。這導致了私募過程和對應的資產管理公司必須尋求與券商的配對並尋求發起。當然,這一點也包括承管托管職能的信托或商業銀行。”
“就券商來講,國內同質化的業務模式使其經紀業務承載能力普遍處於吃不飽的狀態,因此自身也非常願意在資管項目發起和經紀業務端為私募集合理財項目提供服務,畢竟這些項目帶來的保証金規模和交易量相對較大。而對於是直投股票市場的私募項目,券商往往在交易費率和投研支持上還會給予額外的照顧與服務。”鮑慶如是表示。
據調查,目前有產品發行計劃的20余家私募機構中,83%的私募願意也希望通過券商資管渠道發行陽光私募產品,其中,近七成的私募機構已經和國泰君安、申銀萬國等大型券商進行商談產品發行的合作事宜。 記者 夏明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