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韓國SK集團總裁崔泰源抵達首爾中央地方法院。
中新網2月1日電根據韓國聯合通訊社報道,1月31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21部宣布判處韓國SK集團總裁崔泰源4年監禁,理由是他涉嫌挪用公司497億韓元(約合人民幣2.84億元)公款從事期貨投資。
SK集團是韓國第三大財閥,曾長期控制韓國的經濟。
根據韓聯社報道,崔泰源所受到的處罰是韓國法院近年來施予韓國財閥掌門人最嚴厲的處罰。判決結果公布后,崔泰源立即發表聲明,否認了法院對他的所有指控。“我現在所能說的是,我沒有做錯什麼。”他同時宣稱,准備提起上訴。
2008年10月底,崔泰源被控以投資的名義挪用SK集團旗下SK電信、SK C&C兩家子公司共計497億韓元資金,但是法院遲遲未能做出判決。
“案件審理過程中,幾乎所有政治人物皆聲稱他們會對案件予以關注,但實際上幾乎沒有任何人採取實際行動。”《洛杉磯時報》援引哥倫比亞大學韓國研究中心主任查爾斯·阿姆斯特朗的觀點報道說,對崔泰源的判決很可能傳遞出一個信號,那就是韓國真的准備嚴厲處罰商業腐敗了,接下來就要看新當選韓國總統的朴槿惠會不會兌現她的競選承諾。
韓國過去對財閥掌門人涉嫌欺詐和貪污的判處相對較輕,三星電子總裁李健熙涉嫌逃稅最后甚至獲得了豁免。朴槿惠競選期間宣稱,她要改掉“財閥的負面行為,比如濫用經濟權力”
大財閥被韓國官方視為經濟繁榮的關鍵,關押大財閥的掌門人則被認為會傷及國家經濟,所以法院對涉嫌犯罪的大財閥掌門人往往會法外開恩。但是韓國公眾對此懷憤已久。
“崔泰源昨天應該受到更嚴厲的處罰”,因為此前他還涉嫌另一項財務犯罪,韓國《中央日報》2月1日載文說,“但是該判決亦明顯反映出,社會對白領犯罪必須真正受到懲罰的共識正在增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