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是激發農業農村發展活力內在要求--財經--人民網
人民網>>財經

改革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是激發農業農村發展活力內在要求

2013年02月04日16:20    來源:新華網    手機看新聞

新華網北京2月4日電(記者董峻)今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建立歸屬清晰、權能完整、流轉順暢、保護嚴格的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是激發農業農村發展活力的內在要求。必須健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制度,依法保障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

對此,農業部農村經濟體制與經營管理司負責人日前表示,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是我國農村經濟體制的一項重大制度創新。目前,全國有27個省份開展了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2.32萬個村實施了產權制度改革。其中,有1.66萬個村完成了改革,量化資產總額3295億元,設立集體股東4.9萬個、社員個人股東2100萬個,累計股金分紅達548.7億元。

據這位負責人介紹,農業部於2007年制定下發了《關於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明確了產權制度改革的總體思路、目標要求、基本原則以及改革的具體程序,引導有條件的地區推進以股份合作為主要形式,以清產核資、資產量化、股權管理為主要內容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產權制度改革,探索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利益共享、保護嚴格、流轉規范、監管有力”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產權制度。

下一步,農業部將按照中央一號文件的要求,鼓勵具備條件的地方推進農村集體產權股份合作制改革,探索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界定的具體辦法。全面完成農村集體“三資”清理,深化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示范縣創建活動,建設信息化監管平台,推進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制度化、規范化、信息化。加大農村審計監督力度,進一步規范村級財務管理。

(責任編輯:聶叢笑、彭亮)

相關專題



24小時排行 | 新聞頻道留言熱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