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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建委否認出台新規:“以人查房”向來行不通【2】

2013年02月19日08:23    來源:新京報    手機看新聞

  為什麼不能以人查房?

  要保護個人信息安全

  《房屋登記辦法》主要起草人、參與了《物權法》及其司法解釋起草、論証的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尹飛教授認為,個人住房信息是在房屋登記中記載的,實行不動產登記的目的是要維護交易的安全。

  “不能說什麼人都可以查,否則還談什麼個人信息的保護。比如一套房屋,如果房主不想交易,任何一個說自己想買這個房的人,都來查詢房主信息,那就是侵犯他人權利。”尹飛說。

  對於住建部門不提供以人查房的規定和做法,他表示這是正確的。如果個人或新聞媒體來要求政府公開某個人的房產,就等於是利用公權力來侵害私人權利,這對個人權利是侵犯。

  哪些房屋信息能公開?

  房屋自然狀況和限制狀況可公開

  昨日媒體報道還稱,中國房屋信息查詢管制趨於嚴格。在美國、香港等地,登錄相關的網站后,就可以根據房屋的具體地址或者地段,查出房主、納稅、交易歷史等信息。

  尹飛表示,根據《物權法》等相關法律、規章,房屋信息包括三大方面:自然狀況、權利狀況、限制狀況。自然狀況是房屋的基本狀況,包括所在樓棟、位置、規范、面積、結構等﹔權利狀況包括所有權、它項權利等,即包括當前社會關注的房主信息﹔限制狀況則包括查封等限制無權的情形。

  “房屋的自然狀況和限制狀況是所有人都有權查詢的,但如果想進一步了解權利狀況,則必須是房屋所有權人等權利人或是利害關系人才能有權查詢。”尹飛說。

  此舉是否不利於反腐?

  反腐也必須依法進行

  尹飛認為,反腐是非常必要的,但也必須依法進行。對於官員房產問題,應該通過法律手段來解決,比如官員公示財產等。

  “查詢他人的住房信息要按照法定的權利,如果隨意將公民的財產信息披露,這才是違法。”尹飛表示,即便是官員,他仍然擁有公民的個人權利,也受到法律的保護,不能個人或新聞媒體要求公開其房產信息,就必須公開。而是應該通過公檢法機關,對其房產信息進行調查取証,而且房屋登記的相關法律法規中也規定了,公檢法等機關是可以依法查詢相關住房信息的。

  還有路徑查住房信息?

  銀行征信系統可查有抵押信息房產

  “房姐”、“房妹”事件中,這些人的房產信息是如何暴露出來的?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除了房屋登記部門的登記信息外,銀行的征信系統也有暴露個人住房信息的可能。這位人士介紹說,房產如果存在貸款等抵押情況,在銀行的征信系統中都會有錄入,而且銀行的征信系統可以通過輸入個人的身份証號,就能查詢到其名下有多少處存在抵押信息的房產。

  ■ 相關新聞

  “房姐”信息僅供紀檢部門

  在“房姐”龔愛愛事件中,有媒體曾向北京市住建委要求查詢龔愛愛在京房產情況,北京市住建委拒絕了這一要求。此后,陝西省紀檢委到北京,市住建委將相關房產信息以書面形式提供給陝西省紀檢委調查人員。

  在北京市住建委權屬部門的工作區域內,一間辦公室挂有“公檢法查詢”的牌子,為公檢法機關提供查詢住房信息的服務。市住建委表示,除房屋權利人和利害關系人以外,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紀檢監察部門等單位可以在法律法規授權范圍內查詢相應的房屋權利信息。

  ■ 小貼士

  如何查房屋登記信息

  任何人都可以提出查詢房屋自然狀況和限制狀況的要求,提供本人的身份証明和房屋的明確坐落位置或房產証編號,在區縣房屋權屬部門可以提出查詢。

  房屋所有權人和利害關系人可以查詢到除自然狀況和限制狀況外的房屋權利狀況,包括房主信息等。其中利害關系人的定義為:登記結果對其行使權利產生影響的人。

  比如夫妻財產分割或是房屋涉及法律糾紛的情況。這樣的情況下,利害關系人需要提供身份証明、與查詢房屋有利害關系的証明,以及房屋的明確坐落位置或房產証編號,就可查詢相關信息。比如夫妻關系在存續期間,就可以提供結婚証來查詢該房產是否在另一方名下。 (記者馬力)

(責任編輯:聶叢笑、曹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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