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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五糧液該罰嗎?
茅台、五糧液因實施價格壟斷被罰4.49億元的消息一發布,便在市場上引發了該罰款是否合理的爭論。
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研究員梅新育昨天在其個人微博上表示,茅台、五糧液壓根不涉及什麼國計民生,而且本來就屬於奢侈品,實施一些相關的定價策略是理所當然,發改委拿這個開刀是無事生非,充分暴露了反壟斷部門濫用權力干擾企業正常經營自主權的問題。
著名投資人但斌在微博中同樣質疑,“白酒業有壟斷?真是天大的笑話,兩隻油老虎呢?”還有市場人士發出疑問,“為何處罰電信運營商那麼難,而處罰白酒企業卻這麼容易”?
雖然存在質疑聲音,但北京國綱華辰律師事務所唐曉林律師表示,茅台、五糧液兩家酒企是否涉及價格壟斷,一是要看這兩家企業的產品在同類產品的市場佔有率,如果兩家企業市場佔有率很高,並且存在相互串通漲價、或者存在某種實質性一致漲價行為,那麼可以認定兩企業違反了反壟斷法,但鑒於目前發改委尚沒有披露具體信息,對於罰款的正當性還不能確定。
財經晨譚
既要抓住壟斷之手
也要堵住壟斷之嘴
不知從何時起,提起“茅五”,人們總是會聯想到大吃大喝、公款消費……“喝的不買,買的不喝”早已是酒桌上公開的潛規則。
如今,“茅五”終於攤上了大事兒,盡管4.49億元罰款的消息尚未完全証實,但網絡意見卻早已“拍手稱快”,其興奮之情毫不遜於當初國家發改委對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兩大電信企業發起的反壟斷調查,盡管該調查結果至今仍無下文。
兩個普通的酒類企業與壟斷沾上聯系,即使在市場經濟成熟國家亦不曾聽聞,更不可想象。按照經濟學的基本原理,價格與需求成反比,價格越高,需求越小,像茅台、五糧液這類售價動輒成千上萬的“奢侈品”本應該隻能存活在一個小眾市場,根本不可能產生當前這種能左右行業價格趨勢的影響力,壟斷更是天方夜譚。
但不幸的是,就是這樣兩家不具備任何行政權力,也沒有自然壟斷資質的白酒企業,不僅在高度競爭的市場中混上了“剛需”的角色,竟然還發展到可以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脅迫經銷商,甚至有可能建立價格壟斷同盟,攫取超額利潤的地步,對於這種嚴重背離市場規律的怪異現象,恐怕僅用“聳人聽聞”一詞已難以形容。
任何壟斷都離不開以對市場的領導或支配地位為前提,茅台、五糧液不管是因觸犯了哪條法律法規被罰,始終都離不開他們在高端白酒市場的強勢地位。協議壟斷、操縱價格勢必違反市場原則,監管部門依法對其處以重罰也屬情理之中,但如果我們隻會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不能對市場進行糾偏,從源頭上堵住那些公款吃喝、揮霍無度的嘴,那麼“茅五”的市場剛需地位就永遠不會改變,壟斷的動機與動力就不會消除。
今天茅台、五糧液東窗事發源於廠家和經銷商的內訌,而內訌的根本原因是市場需求的下降導致價格的下跌。如果我們對“舌尖上的浪費”不再警惕,如果我們不敢於對公款吃喝嚴加約束,那麼總有一天,壟斷大棒們真的還會變本加厲砸向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