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西站收費亭給進場拉客出租車出具的“停車收費發票”。
2月17日,西站一收費亭內記錄器顯示已收費車輛數,收費員稱“每年清零好幾次”。 本版攝影/新京報記者 尹亞飛
“出租車進站拉客交費1元遭質疑”追蹤
新京報訊 針對西站等地區對進站拉客出租車收取“進場費”,昨日,市財政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恆興中心此項費用是企業經營性收費,屬於企業自身經營活動的行為,不是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沒有納入國庫管理。
昨日,西站地區管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這是歷史遺留問題,不管“進場費”前身如何,現在更重要的問題是對“進場費”的定性,“這應由運管部門負責,作為專門管理部門,這筆錢究竟該不該收?要給個合法名稱,還是徹底廢除?”
收費企業
實際是上繳給財政
此前,負責西站北廣場出租車進站收費的恆興中心和西站地區管委會,均表示收取1元“進場費”是運管局許可並監管。
昨日,西站地區管委會出示的一份恆興中心提供的材料,寫明對出租車收取的1元進場費,和恆興中心經營的停車場收取的停車費一起,並非直接上繳財政,而是將數字上報市財政部門。
西站地區管委會對此解釋,政府與恆興中心類似業主與物業的關系,政府向恆興中心購買服務,將西站出站系統的管理與維護交給恆興中心,按照每年預算向恆興中心支付費用。由於“進場費”並非直接上繳財政,而是上報數字,財政確定的撥款數額,就是實際所需減去恆興中心報上去的收費數字,“恆興中心收的進場費,實際上就是上繳給了財政。”
市財政局
沒有納入國庫管理
“進場費”究竟是否上繳了財政?
2月17日,北京市運管局表示,西站地區收取的出租車“進場費”,不屬於運管局行政許可項目,收費屬於企業經營性收費。
昨日,市財政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恆興中心此項費用是企業經營性收費,屬於企業自身經營活動的行為,不是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沒有納入國庫管理。
西站管委會
運管部門應定“是否收”
“上世紀90年代相關部門做出對出租車進客運樞紐收取1元進場費確有其事,只是現在恆興中心和我們都找不到相關正式批文。”西站地區管委會相關負責人稱,不管這1元進場費前身如何,現在更重要的問題是,對這1元進場費的定性問題,應由運管部門負責。“運管部門說,恆興中心收1元進場費屬企業經營性收費,不是運管部門行政許可項目。那作為對各場站出租車調度站的專門管理部門,這筆錢收了10多年,運管部門究竟是否知情?”
西站地區管委會相關負責人說,即使不管之前運管部門是否知情,現在事情報道出來,運管部門應該有個說法,“作為專門管理部門,這筆錢究竟該不該收?給這個收費合法名稱,還是徹底廢除?”
昨日,記者將該情況反映至北京市運管局,截至發稿時,尚未收到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