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務院“新國五條”細則出台后,廣東率先出台首個地方版細則。廣東省政府網站25日發布的《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廣州、深圳市要根據近年房價走勢情況,按照保持房價基本穩定的原則,合理確定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價格控制目標,於2013年3月底前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監察廳備案,並向社會公布。廣州、深圳、珠海、佛山市要繼續嚴格執行住房限購政策,原出台的住房限購政策與國務院文件要求不符的,應立即作出調整。
中原地產項目部總經理黃韜表示,廣州房價調控目標有可能同GDP增長挂鉤,會相對溫和。
對公眾最為關注的二手房20%交易所得稅,通知稱,房價過快上漲的地區要及時採取住房限購等穩定房價的政策措施,嚴格執行國辦發〔2013〕17號文關於出售自有住房個人所得稅的征收規定。
通知稱,要嚴格執行《廣東省商品房預售管理條例》中有關商品房預售許可管理的規定,有條件的地區可適當提高商品房預售門檻。各地要建立健全預售資金監管制度,嚴格預售資金監管。(下轉A02版)
(上接A01版)大力推進城鎮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2013年底前各地級以上市(含順德區)要按要求完成與省房地產數據中心的網絡連接和數據傳輸測試,並按統一標准實施改造升級。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統計局等部門要加強對全省房地產市場的監測和研究分析,及時主動發布商品住房交易和租賃的權威信息,穩定市場預期。加強輿情監測,對涉及房地產市場的不實信息,要及時主動澄清並依法嚴肅處理相關責任者。
通知要求,各地級以上市(含順德區)政府要於2013年3月底前向社會公布2013年度住房用地供應計劃,並報省國土資源廳備案。要進一步探索完善“限地價、競房價”、“限地價、競房價或競配建保障房”等土地出讓方式,防止商品住房土地出讓價格過快上漲。要建立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設項目行政審批快速通道,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項目的供地、建設和上市。
通知提出,2013年全省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務為基本建成11.6萬套、新開工建設7.84萬套,各地要盡快把建設任務落實到具體項目和地塊,抓緊做好立項、規劃、環評等前期工作,確保新開工項目在2013年10月底前全部開工、2012年前已開工項目在2013年底前基本建成。要結合落實《印發廣東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創新方案的通知》要求,抓緊組織編制完善中長期住房保障規劃,保障性住房建設量較大的地區要盡快編制保障性住房土地儲備規劃。保障性住房項目應盡可能安排在公共交通、教育、醫療、農貿市場等配套設施較為完善的區域,並特別注重公共交通系統配套建設。各地要抓緊完善本地區住房保障管理制度,加快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實現多部門信息資源共享。2013年底前,各地級以上市(含順德區)城區要把符合條件、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納入住房保障范圍。
對市場關心的房產稅問題,黃韜認為,廣東3月推出房產稅可能性不大。“對政府而言,從長期看,征收房產稅可增加政府收入,一旦出台,房價肯定會下降。現在,廣州房價還沒有到必須靠征收房產稅進行調控的階段。有關部門在考慮征收房產稅時會平衡稅收收入和房地產價格下降之間的關系。可能要到9月和10月,有關部門會根據此次政策出台對房價影響情況,再考慮有關問題。”滿堂紅地產高級研究主任肖文曉表示,地方政府自動加碼調控可能性較小,更多的是重申以往政策,並堵住一些政策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