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轉自法治周末
一邊是普通村民建房指標去向不明,村裡產生大量住房困難戶﹔一邊是村支書兄弟倆被曝坐擁53套房產,其中大量房產集中在本村。村民還實名舉報村支書陳慶錐有兩個戶口和兩張身份証﹔
法治周末記者 祝優優 發自浙江蒼南
近日,浙江溫州本地論壇一則實名舉報帖引發民眾強烈關注,短短幾天時間,點擊率高達3萬多。
發帖者,是蒼南縣靈溪鎮岩頭村的17位村民。
帖子反映:“浙江省蒼南縣出了個房弟,陳慶轉,靈溪鎮岩頭村黨員,獨在蒼南縣就擁有房產53處,總價值高達4715萬元,大部分實為其兄——村支書陳慶錐所有……村民多年實名舉報其侵佔集體土地,並多次上訪,也得到當地縣委書記的接訪,都無濟於事。”
為了証實帖子所說內容的真實性,村民們上傳了一張清單,列出村支書陳慶錐和陳慶轉兄弟倆所擁有的53處房產的具體地址、產權信息等。
在曝光陳慶錐兄弟倆53處房產信息的同時,村民還上傳了兩張同為一個人的身份証照片,指出這是陳慶錐個人的兩個不同戶籍信息,均位於蒼南縣。
兩張照片儼然同一個人,姓名一樣,唯獨出生年份不同。這不禁讓人想起之前被曝光出來的有4個戶口的“房姐”龔愛愛。
近幾個月來,“房姐”、“房兄”、“房祖宗”……“房氏”家族壯大的同時,也在一步步地撥動著民眾敏感的神經。
這次遭到曝光的溫州“房弟”究竟是一個什麼樣的角色?這些房產都是通過什麼途徑取得?陳慶錐的兩個戶籍是怎麼辦出來的?3月23日,帶著一系列疑問,法治周末記者前往蒼南實地調查。
經過3天的採訪,記者發現村民舉報內容基本屬實。3月25日,蒼南縣官方回應,村支書陳慶錐雙戶口情況屬實,警方對此正在展開調查並作進一步處理。同時,蒼南縣紀委已查明村民舉報的其中19處房產情況屬實,剩余房產的情況正在調查中。
雙戶口的村支書
在一處茶室,記者見到了實名舉報者之一的陳剛。陳剛是岩頭村的一位村民,他告訴記者,“房弟”陳慶轉,是村支書陳慶錐的親弟弟,在蒼南縣自來水公司上班,職務是營業部副主任,網帖舉報的內容全部証據確鑿。
根據陳剛提供的一份房產清單,記者數了數,陳慶錐兄弟倆所坐擁的53處房產,其中28處位於岩頭村內,部分有產權証。
另外,陳剛還向記者提供了陳慶錐的兩張戶籍信息復印件。
來自“溫州市人口信息管理系統”的兩份復印件顯示,姓名一欄均為陳慶錐,兩張照片除了衣服領子的差別,顯示為同一人面孔。但是,兩份戶籍信息上的出生年份、文化程度、婚姻狀況、身高均不同。
其中,一張1962年出生的身份証上,顯示文化程度為小學,婚姻狀況是已婚,身高165cm﹔后一張1968年出生的身份証上,顯示文化程度為初中,婚姻狀況是離婚,身高167cm。
兩張身份証戶籍均登記在案,均為蒼南縣靈溪鎮。
陳剛透露,陳慶錐平常使用的身份証是1962年出生的那張,1968年的那張則很少曝光於人前。但是,陳慶錐有兩個身份証的事情在當地一直廣為人知,是從陳慶錐自己口中說出的。
3月26日,法治周末記者電話聯系上陳慶錐本人,他表示,雙戶口的事情在當地很普遍,“不是我一個人”。關於房子的事情,“他們知道的只是一部分,我還有其他房產,我自己是搞建筑的,我的房子都是合法得來的。”對於具體情況,他不願作過多解釋,讓記者到紀委了解情況。
兄弟倆坐擁53處房產
根據陳剛提供的陳慶錐兄弟倆53處房產清單,法治周末記者發現,其中陳慶轉名下的有28處,陳慶錐名下的有18處,陳慶錐妻子張金花名下的有8處。其中,有一處房產是陳慶轉與張金花共有的。
這些房子,有的是住宅,有的是店面房,有的辦理了產權証,有的則未辦証。
這份清單中,陳慶轉一人獨佔了大頭。但他只是一名普通的公司職工,他們一家龐大的房產都是怎麼得來的?
3月24日,法治周末記者在蒼南縣靈溪鎮見到一名深知內幕的知情人士,他向記者提供了更為有力的証據。証據顯示,陳慶錐兄弟倆房產來源大致可分為以下幾個途徑:以住房困難戶名義取得建房指標﹔建造村綜合大樓后,取得村綜合大樓的住宅﹔以拆遷戶名義取得建房指標。
一份落款為2001年11月10日、加蓋有靈溪鎮政府公章的文件顯示:“因公安局看守所、成人中專建設需要本鎮岩頭村集體土地被征用,村民……住房確有困難,張金花等被安排在岩頭小區4-2幢建房……”
這一文件所批准的建房指標,在前面陳剛所反映的房產清單第33項得到了印証。據知情人士透露,張金花並不是住房困難戶,卻莫名其妙地取得了建房指標。據悉,這處房產目前估價至少150萬元。
一份日期為2009年、標有“蒼南縣靈溪鎮岩頭村村委會”的清單上顯示:“岩頭村綜合大樓部分套房出售清單”,其中第25項張金花的名字赫然在列。
這套房子房號為901,面積136平方米,當時購買的價格是23萬元左右。知情人士透露,這套房產雖然沒有產權証,但是目前市價也不少於80萬元。
令記者感到匪夷所思的是,村裡建造的綜合大樓屬於集體公共資源,竟然可以當做商品房來買賣!
而據了解,該村綜合大樓在建造時僅有蒼南縣發改委一紙批文。同時,因存在違規加蓋現象,曾被當地拆遷部門列入“兩違專項整治”。
一份1998年12月30日(陳慶錐擔任村民委員會委員期間),加蓋有靈溪鎮政府公章的文件顯示:“因建設縣自來水廠需要,你們老房被征用拆遷……同意陳慶錐等人安排在岩頭村規劃區政法路1-11幢建房。”
這一文件所批准的建房指標,在陳剛所提供的房產清單第31項得到了印証。陳剛說,這套房子市價也至少110萬元。
除了以上所示的3處房產均有文件、書証可依,知情人士還提供了一份土地登記查詢報告。根據這份報告,陳慶錐胞弟陳慶轉所有的17處房產均登記在案,陳慶錐本人1處登記在案,均辦理了產權証,這些房產保守估計市價高達2175萬元,其中12處全部集中在岩頭村。
村民表示,陳慶轉個人沒有那麼大能力取得那麼多的房產,他更多的只是充當了陳慶錐的“馬甲”(網絡用語,表示另一身份),幫他合法化這些私人房產。甚至,陳慶錐目前所居住的房子也是登記在陳慶轉名下。
據了解,蒼南縣是浙江省人口第一大縣,毗鄰福建省,民營經濟發達。岩頭村緊鄰當地鎮行政中心,屬於鎮中心位置,地理位置優越。記者採訪過程中,村民和當地政府工作人員透露,當地房子均價每平方米1萬元左右。
村民們還透露,53處房產只是他們查証到的陳慶錐兄弟倆的部分房產信息。
村支書的房產“生意經”
根據53處房產清單,還有不少房產未辦理產權登記。如何証實它們確為陳慶錐兄弟倆所有?知情人士向記者提供了7張賣地契約,反映出陳慶錐兄弟倆是房產的所有人,近五六年間,這些房產並沒有空置,而是被逐步賣掉。
第一份2003年8月26日的契約中,張金花將自己名下位於雁頭路的店面房以3.8萬元賣掉。
第二份2006年2月11日的契約中,陳慶錐將自己名下靈溪鎮雁頭路開發公司B幢的一處房產(房號205)以10.8萬元的價格賣掉。
第三份2006年8月22日的契約中,張金花、陳慶轉將其所共有的一處雁頭路頭路的店面房以5.2萬元賣掉。
第四份2006年9月13日的契約中,張金花將其所有的位於雁頭路的另一處店面房以5.38萬元賣掉。
其余還有3份契約,均顯示張金花、陳慶轉將其名下房產出售。
至此,建房審批報告、村綜合大樓出售清單、賣房契約等文件顯示,陳慶錐兄弟倆53處房產清單中所反映的30處房產均得到了印証。
法治周末記者發現,前述7張賣房契約中,所有的房產均位於岩頭村雁頭路1-6幢。這一驚人的巧合,不禁讓人覺得有幾分蹊蹺。隨后的深入調查,記者赫然發現了陳慶錐的房產“生意經”。
3月24日下午,法治周末記者在一干知情村民的帶領下,來到岩頭村實地採訪。岩頭村與靈溪鎮鎮政府僅一江之隔。整個村並不大,橫縱幾條路開車繞一圈也要不了10分鐘。
在雁頭路,記者很快找到了一排標號有1-12幢的排屋。
一份1994年9月22日,蓋有靈溪鎮人民政府公章的文件顯示,批准房產路1-6幢(審批文件上寫著的是房產路,村民解釋,現在的雁頭路就是原來的房產路)“建房9間”。
奇怪的是,記者從西到東數了一遍,發現此處卻拔地而起12間6層民房,這些房子內部以商品房格局建造,12間民房一共建造了30套商品房,底下是12間店面房。
一位熟知此事的當地退休干部告訴記者,陳慶錐利用村民名額拿到建房指標后,自己私自加建了3間民房,多出來的這些商品房則成了他的。僅僅這一片排屋,陳慶錐一家就擁有12處房產,包括前述已被賣掉的7處。
根據多份賣房契約,記者發現,雁頭路的房子在售賣過程中,陳慶錐均直接參與,充當賣房契約的代筆人或見証人。
一知情人士表示,僅從陳慶錐將審批文件的“建房9間”變成了實際建房12間的操作手法看,“移花接木”手段之高令人嘆服。
村民們還反映,1992年岩頭村39位村民獲得39間建房指標。但是,20多年過去了,這些建房指標一直下落不明,導致很多村民成為無房戶和住房困難戶。村民追問:“每年,縣裡都會下來一些建房指標。這十幾年來,岩頭村的建房指標卻從未公示過,這些指標到底哪裡去了?”
“多房多戶口”叩問戶籍管理制度
3月25日上午8點多,法治周末記者來到蒼南縣政府了解情況。其間,工作人員告知記者,縣紀委有關負責人正在開會,什麼時候開好了,再接受採訪。
等待近一個小時后,記者決定先去靈溪鎮鎮政府了解情況。一開始,鎮宣傳委員章春媚表示,鎮紀委書記林元漲在忙,讓記者耐心等候。半個多小時過去了,她又表示“再等5分鐘”。再過去半個多小時,記者被告知林元漲要下午2時30分接受記者採訪。
在記者離開靈溪鎮鎮政府后,有村民打來電話:“縣紀委的領導、鎮紀委的領導為了躲記者都躲到縣政府一樓辦公室了。”記者馬上驅車前往,果然,在縣政府大樓一樓的信訪辦公室見到了蒼南縣紀委的多位領導。
面對記者,縣紀委副書記林光鋒表示,村民舉報一事紀委早就已經展開調查,具體細節不方便透露。但是,據他了解,陳慶錐的其中一個戶口“搞錯”,現已經注銷了。
隨后,靈溪鎮紀委書記林元漲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針對村民舉報的內容,目前已經核實清楚19處房產情況屬實,剩下的房產由於部分未作產權登記,還需要進一步清查。
那麼,陳慶錐的戶口真的已經注銷了嗎?
3月25日下午,靈溪鎮中心派出所所長金春祥告知記者,目前陳慶錐的戶口還沒有注銷。
據警方調查,陳慶錐的戶口登記信息顯示為常住人口。其中,1968年出生的那張,登記住址在靈溪鎮靈浦路,這一戶籍初步核實為假。
調查發現,陳慶錐1968年出生的身份証是2000年辦出的。但是,這一戶籍信息,警方這邊的原始資料顯示為1992年3月15日錄入的。
金春祥解釋,以前岩頭村在行政區劃上歸大觀鄉(現已改為城南社區)管轄,“戶籍登記也是由鄉裡統籌”。在電腦並沒有大幅普及的情況下,很多戶籍登記信息都是手寫的。至於大觀鄉政府當年是如何辦理出陳慶錐的戶籍的,這一情況,金春祥表示需要靈溪鎮政府的配合,警方會繼續調查。
陳慶錐擁有雙戶籍期間,又是如何避開人口普查的呢?
金春祥透露,人口普查在程序上一般是由村一級工作人員報上來,有的地方就是村干部直接操作,所以期間並沒有查出。另外,民警在辦理身份証時,確認戶籍登記的照片和本人一致,就會順利辦理出居民身份証了。
記者發現,陳慶錐的兩張身份証照片在年齡層面幾乎沒有差別,似是同一時期辦出的。
蒼南縣公安局有關負責人向記者表示,一個人有兩個身份証在戶籍管理上是絕對不允許的。在戶籍的核查上,公安機關有一套監管程序。“省一級公安機關專門設有機構,每天對戶籍數據庫進行篩查,一旦發現可疑,馬上會通知到派出所。一旦查實存在多戶口的現象,會馬上進行處理。”
採訪期間,蒼南縣政府有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在上世紀90年代,戶籍信息登記“辦重復是有可能的”。
記者了解到,上世紀80年代,國內部分省、市、縣政府以“集資辦農業”、“振興經濟”等為名,公開叫賣城鎮戶口。事后,國務院辦公廳下發文件,對這一錯誤做法予以制止和糾正。1992年、1994年,公安部等部門也曾發出通知,重申禁止買賣城鎮戶口。
目前,在居民身份証管理上,我國已出台了居民身份証法,刑法中也有“偽造、變造身份証罪”。
一位專門研究戶籍制度的專家指出,從“房姐”事件到原雲南省委書記高嚴有3個身份証,再到陝西一官員兒子有3個戶口等新聞的輪流曝光,反映出違規辦証的情況比較普遍,也說明公安系統內部的監督還不夠,戶籍制度在管理上存在漏洞。
多戶口的背后,或是為官員轉移財產,或是為非法經營,社會影響非常惡劣。不少專家建議,應將居民身份証法從技術層面上落實到位,嚴格按要求錄入指紋信息,在身份証上植入包含DNA信息、信用信息、房產信息的芯片,通過技術上的比對,嚴格杜絕其中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