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25日,原告徐某付了5萬元定金買房。3月1日,樓市調控“新國五條”政策出台,二套住房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均提高。徐某無力買房,遂向開發商追討定金。記者昨日獲悉,通州法院已受理該案。
原告訴稱,此次購買屬於二套房,新政出台后,可能超出自家的支付能力,所以在與被告協商商品房買賣合同簽署事宜時,要求被告將其口頭承諾的如下內容簽訂成書面補充條款:若貸款辦理期間首付比例提高或貸款利率上調,則購房合同無效,需退回所交的一切費用,但被告拒絕。后來,北京“新國五條”實施細則出台,原告無法購買此房。
隨后,原告多次要求被告返還5萬元現金,但被告隻同意退還4萬元,故無奈起訴請被告返還定金5萬元。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記者張淑玲 通訊員宋劍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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