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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局“三定”方案:設7地區鐵路監管局 取消14項權力

2013年04月15日10:47    來源:中國証券報    手機看新聞

  國家鐵路局“三定”方案正式下發 取消基建施工評標結果等14項審批權限

  國家鐵路局“三定”方案正式下發,這意味著鐵路體制改革進入全面實施階段。在新的三定方案中,國家鐵路局將更多的承擔起監管者的職責,而原有企業自備車輛參加鐵路運輸審批、鐵路基建大中型項目工程施工、監理、物資採購評標結果審批等14項審批權利將被取消。

  如果原有的審批權力能夠得到真正放開,將對鐵路相關行業形成實質性的利好,未來鐵路行業的相關建設和裝備制造需求將逐步釋放出來。

  設7個地區鐵路監管局

  2013年3月10日,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正式公布,鐵道部實行鐵路政企分開,撤銷鐵道部,組建國家鐵路局,國家鐵路局將由新成立的交通運輸部管理,將鐵道部擬訂鐵路發展規劃和政策的行政職責劃入交通運輸部,而鐵路總局承擔鐵道部的其他行政職責﹔同時組建中國鐵路總公司,承擔鐵道部的企業職責。

  隨后,由於機構改革而停滯了建設招標、車輛採購招標等一系列工作,市場對於國家鐵路局的“三定”方案一直甚為關注。

  根據國辦下發的《國家鐵路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國家鐵路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3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總工程師、安全總監各1名,司局領導職數23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據公開信息,原鐵道部機關行政編制為903名,這意味著大部分原鐵道部人員將會分流去其他地方,比如中國鐵路總公司,或者地方鐵路局等。

  國家鐵路局下設綜合司(外事司)、科技與法制司、安全監察司、運輸監督管理司、工程監督管理司、設備監督管理司和人事司,共七個司局。其中,科技與法制司主要負責組織擬訂鐵路技術標准,承擔鐵路技術監督工作﹔工程監督管理司負責組織擬訂規范鐵路工程建設市場秩序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組織監督鐵路工程質量安全和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工作。設備監督管理司負責組織監督鐵路設備產品質量安全。

  此外,按照《編制規定》,國家鐵路局設立沈陽、上海、廣州、成都、武漢、西安、蘭州7個地區鐵路監督管理局,負責轄區內鐵路監督管理工作,行政編制350名,領導職數按1正2副配備。

  取消14項審批權力

  在明確監管責任外,《編制規定》還明確,鐵路局取消了開行客貨直通列車、辦理軍事運輸和特殊貨物運輸審批﹔取消企業自備車輛參加鐵路運輸審批﹔取消企業鐵路專用線與國鐵接軌審批﹔取消鐵路基建大中型項目工程施工、監理、物資採購評標結果審批等原14項行政審批權力。

  “取消企業鐵路專用線與國鐵接軌審批權,意味著以后企業自己修建的鐵路可以與國鐵接軌,這將釋放出大量的自行建造鐵路的需求,而取消企業自備車輛參加鐵路運輸,則意味著企業自行購買的車輛可以到國鐵的線路上運營。這兩點相當於將企業修建鐵路的大門打開,未來將帶來巨大的需求。”一位行業內研究員告訴中國証券報記者。

  企業自備貨車是指企業(包括鐵路局及下屬企業)自有資產的貨車和軍方特殊用途貨車。大型煤炭等這類企業多自有自備車,以減少裝運貨的環節,達到優化運輸效率的目的。2011年以前,鐵路對於企業自購自備車的管理比較嚴格,2011年底原鐵道部開始逐漸放鬆對自備車的管制。隨后帶來了企業購買自備車的大量訂單,僅2012年底中國神華的一次自備車招標就達6400輛貨車。

  而對於“取消鐵路基建大中型項目工程施工、監理、物資採購評標結果審批”,上述分析員表示,這將使鐵路的招投標更加市場化。“原來鐵道部在招標后,會對評標結果再進行審批,這意味著有很濃的行政干預在裡面。未來施工、物資的招投標將會更加公正和透明。”

  此外,國家鐵路局還將取消設置或拓寬鐵路道口人行過道審批、取消鐵路超限超長超重集重承運人資質許可、取消鐵路工業產品制造特許証核發、取消鐵路運輸管理信息系統認定、取消鐵道計算機聯鎖設備制造特許証核發、取消鐵路貨物裝載加固方案審批、取消鐵路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措施審批、取消鐵路工程及設備報廢審批、取消鐵路日常清產核資項目審批、取消印制鐵路客貨運輸票據審批等。

(責編:李海霞、喬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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