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女不嫁‘鳳凰男’,因為每次上門都要錢。”這是4月14日,一句“橫空出世”的網絡流行語。讓它兩天內獲得3000余條轉發的動力,則是“中國最美小城”湖南湘西鳳凰古城,被質疑了近一周的門票新政。
4月10日,沈從文筆下的古鎮鳳凰正式由“邊城”變成了“圍城”。當地政府於3月中旬單方宣布:所有游客必須繳納148元“進城費”才能入城,而此前,游客逛古城是免費的,隻有參觀9個特定景點才需交費。對鳳凰本地居民來說,除了本人和直系親屬外,其他親友“串門”也需交錢。
此門票新政一出,“后遺症”便迫不及待地迸發。
11日,古城內眾多商戶自發罷市抗議“進城費導致散客銳減”,被鳳凰縣官方定義為系“無証導游、拉客人員”組織、唆使﹔12日,鳳凰縣官方與100多家客棧老板座談,副縣長高湘文稱,商戶必須度過陣痛期,“很多人不在乎門票多少”﹔14日∼15日,家住該景區的小伙兒黃田被曝出“想帶女友回家見父母”被攔,因為檢票人員認為“女友不在免票政策之內”。而鳳凰縣官方對此戲劇性一幕的回應是:正常,規矩定了就該嚴肅。
這幾場“官民互動”的負效應,轉化成數字更加直觀。
據中青輿情監測室統計,6天內,關注鳳凰古城“進城費”的日均新聞數,從1000余條攀升至2300余條。日均微博數量從1.2萬條攀升至8.4萬條,近50萬網民參與討論。截至發稿,鳳凰古城“進城費”已發酵為當日最熱輿情事件。而中青輿情監測室對1000條網民留言進行抽樣分析后顯示,對“進城費”一事持否定態度的,佔到91.3%。
“本來是一起單純的景區收費事件,最后卻演變成了一部政府‘亂決策’和‘輿情回應失當’的反面教材。”網民“巴拉拉小魔仙_90771”的評論一針見血。
民意對輿情的貢獻首先帶點“娛樂精神”。
15日,“鳳凰居民帶外地女友回家被索票”一事,高居百度新聞熱搜詞第四位。不少網民調侃:“世界上最遠的距離,莫過於見鳳凰婆婆前須交148元門票”。另一部分的網民,則敏銳嗅到了調侃背后政府“拍腦瓜決策”的一面。“對鳳凰這麼一個‘城在景中,景在城中’的社區型景點來說,請問‘本地居民和直系親屬不要票’怎麼執行?是憑方言,還是出示証件?鳳凰人結婚是不是不擺酒席,因為賓客要買票進場?外地媳婦到鳳凰過年,是不是要隨身攜帶結婚証?”網民“萬能阿曼_69416”反問。
在中青輿情監測室對900余條否定“進城費”網民意見的統計中,23.6%就指向政府決策的不科學,而“好女不嫁鳳凰男”隻調侃出了其不科學的一面。
在另一面,12日,面對眾多商戶的利益訴求,高湘文副縣長又出雷語:“很多人不在乎門票多少。”此“拍腦瓜”論斷一出,立即遭到現實和輿論雙重“滑鐵盧”。據鳳凰縣官方透露,收取“進城費”后4天內門票進賬已達227萬元。但是散客的票卻隻賣了200余張,游客人數降為去年同期的38%。媒體披露,原本賓客滿座的家庭旅館,上周末的入住率亦不足五成,有的旅館甚至上演“零入住”。“很多人不在乎門票多少”也引來新華社刊文質問:“統計數據顯示,148元的門票接近湖南當地一個農民月純收入的1/4。你說這樣的門票價格,普通游客會不會在乎?”“門票多收‘三五斗’,游客量少了五六成,看似算得很精,卻等於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有媒體這樣慨嘆。
網民否定意見中,質疑鳳凰縣官方決策不公開、不透明的聲音更大,佔到32.8%。
“收費令”是否經過了聽証程序?按照鳳凰縣副縣長蔡龍的說法:鳳凰古城門票由於是新定價格,而非漲價,故不需要聽証。此言一出,立即引來“拍磚”無數。《旅行家雜志》官方微博發問:“景點收費本也無可置疑,只是收多少是合適的?收取的費用怎樣合理分配?是還利於民,還是用於古城維護?這些都太模糊。”網民“耗兒女兒”也稱:“我贊成適當收費和限制人數,以保護古城風貌。不能接受的,是模糊的收費流向,和政府傲慢的辯解態度。”網民“桀驁之風”則一聲嘆息:“對於收門票,若沒有任何監督,到頭來還是肥了‘看不見的手’……”
中青輿情監測室看到,網民不滿的最大頭,正來源於政府這雙“看不見的手”。
15日,微博粉絲達65萬的全國律師協會行政法專業委員會副主任袁裕來,以一條“政府有權出售城市?”的質疑微博,獲得了12小時內轉發上萬次的響應。他質疑,鳳凰縣政府被曝和當地旅游公司合股成立景區服務公司,政府持股49%,旅游公司持股51%。“鳳凰官方一意孤行強征‘進城費’,是在為公司上市做准備?”“政府不是鳳凰古城的‘業主’,有什麼權將鳳凰私下交易支配和分割?”
令43.6%網民不滿的,正是躲這場“公私合營”背后的東西——鳳凰縣官方是不是在罔顧政府職能,執意與民爭利?
“鳳凰古城‘進城費’風波,終究是個利益分配的問題。”網民“天晴下雨”總結。泛美傳媒中文網的官方微博則反問:“憑什麼地方政府和私企成立一家公司,就能將一座古城圈佔起來為己所用?即便當地政府走了所謂的程序,也難說體現了程序正義,更遑論實質正義。”在網民“雪潤無痕”眼中,一個普通的景區收費事件能激起全國的民意反彈,根本上是因為“美侖美奐的湘西人文古城,淪為政府擠壓商戶和居民生存空間、攫取游客的利益場。以收費求涅磐的鳳凰,終將淪為被斬殺取卵的雞。”
面對一個旅游資源,政府應有的職能是什麼?這場輿論風波,終於將這一關鍵問題推出水面。
在網民“江南fm”看來,鳳凰縣“出售”城市的法理前提隻有一個:“須經古城中全體居民和商戶的表決同意,既然將整座古城打包營銷,城內所有居民和商戶都應享有營銷收益的分配權。”
《京華時報》評論稱,鳳凰縣政府看似算得很精,可是,他們恰恰忘記了兩條:“其一,鳳凰古城這筆資產既不屬於政府官員,也不屬於旅游公司老板,而是屬於全體人民﹔其二,對古城,政府隻有管理保護的義務,卻沒有借機發財的權利。”
“政府應是市場監管者,不越位不缺位,才是現代政府應有的作為。湘西如畫的邊城不該承受如此喧囂。政府職能的轉變,期待鳳凰涅槃。”在鳳凰古城自己制造的這場“進城費”喧囂中,《人民日報》的上述微博評論,顯得格外語重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