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交管局昨日對外發布,自5月23日起,深圳將對行人闖紅燈進行分檔處罰,闖紅燈的行人最高可領到100元罰單,不交罰款的行人信息將會永久保存在全國交通違法系統,將影響其個人辦理車駕業務。
目前,深圳對行人闖紅燈處罰標准是國內最高的,根據新的處罰標准,最高罰款100元,最低20元。其中,闖紅燈引發交通事故的、不服從勸阻執意闖紅燈者及闖紅燈被處罰過兩次以上者將面臨100元的罰款﹔“帶頭闖紅燈”的行人將被重罰50元,跟隨帶頭者闖紅燈的罰款20元。
據了解,行人闖紅燈被查處后,最難執行的是罰款,這也是導致“中國式過馬路”屢禁不止的一個重要原因。新的處罰標准實施后,深圳交警將通過“移動警務通”將每宗行人闖紅燈的違法記錄上傳到交通違法系統。處罰前,民警將通過“移動警務通”查詢當事人歷史違法記錄,並根據查詢情況執行相應處罰標准。
深圳交管部門表示將規范執法,最大限度限制交警的自由裁量權,避免“砍價”行為發生。(武欣中)
(責編:郝帥、喬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