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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藥加多寶互訴案庭審火爆 紅罐“設計說”各執一詞

黎宇文 李香才

2013年05月16日07:07    來源:中國証券報    手機看新聞

  廣藥索賠1.5億元 加多寶索賠3096萬元

  是否陳鴻道設計 商標與裝潢能否分離 雙方各執一詞

  5月15日,被稱為“中國包裝裝潢第一案”的王老吉與加多寶涼茶紅罐裝潢權之爭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正式公開審理。此次庭審將王老吉與加多寶互訴對方侵犯其紅罐裝潢權兩案合並審理。其中,廣藥提出1.5億元索賠要求,加多寶方索賠金額暫定為3096萬元。法庭當日沒有宣判。

  圍繞四個爭議焦點

  4月22日為廣藥與加多寶“裝潢案”原定的開庭日期,但由於廣藥臨時變更訴訟請求使得官司延期,雙方於5月8日再次進行了証據交換。5月15日,該案正式開庭,由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受理。

  在此次庭審過程中,雙方主要圍繞四個方面進行了論辯:涉案商品是什麼,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是什麼﹔涉案商品特有包裝裝潢歸誰所有﹔涉案商品特有包裝裝潢能否與王老吉商標或加多寶公司相分離,到底誰構成侵權﹔經濟損失如何計算。廣藥和加多寶圍繞爭議焦點發表了各自的意見。

  廣藥的訴訟請求為:判令被告停止使用與原告包裝裝潢相同或相似的包裝裝潢,銷毀庫存被控侵權產品和全部庫存侵權的裝潢,停止生產、銷售帶有侵權包裝裝潢的涼茶產品﹔責令被告停止使用移除銷毀所有載有被控侵權產品的廣告及各種介紹、宣傳材料等﹔判令被告賠償經濟損失1.5億元。加多寶則表示,鴻道集團首創將紅色作為涼茶包裝裝潢主色,陳鴻道作為專利權人獲得了紅罐涼茶的外觀設計專利。

  對於知名商品如何界定,加多寶認為本案中知名商品是指多年來加多寶生產經營的曾經租用王老吉商標、現使用加多寶商標、使用王澤邦后人獨家配方的紅色罐裝涼茶產品,包括加多寶公司生產的貼有王老吉商標和加多寶商標紅罐涼茶。加多寶的企業名稱可以成為知名商品的標識,無論是企業名稱還是商標都能夠作為識別標識。廣藥集團則認為,知名商品就是王老吉涼茶,認同2003年佛山中院和廣東高院判決中認定的包裝裝潢。

  紅罐“設計說”各執一詞

  在法庭辯論期間,加多寶提供了49份証據,証明紅罐屬於加多寶。証據大致分三方面:第一類是包裝裝潢屬於加多寶的証據,第二類是加多寶對包裝培育的証據,包括宣傳、贊助、捐款和促銷等,第三類是加多寶認為對方產品外包裝裝潢侵權的証據。在庭審現場,加多寶代理律師稱涼茶紅罐包裝由加多寶母公司鴻道集團董事長陳鴻道設計,並於1997年申請專利,授權加多寶集團使用、投入商業生產經營。因此,加多寶對紅罐擁有裝潢權。

  庭審中加多寶方面律師認為,廣藥集團不是紅罐包裝裝潢的設計者,也未使用過紅罐包裝,對該包裝裝潢沒有支配權。廣藥收回“王老吉”商標權后,廣藥無權使用與加多寶紅罐包裝、裝潢相同或近似的包裝、裝潢,否則構成不正當競爭。

  王老吉大健康代理律師指出,紅罐包裝是不是陳鴻道設計、陳鴻道以自己身份設計還是受鴻道集團委托設計等問題目前無法証實,陳鴻道一直棄保外逃,目前尚未歸案無法出庭。另外,設計並不產生裝潢權,裝潢權保護的基礎是裝潢權對於經營者的標識功能以及其背后所代表的商譽,這種功能隻有在投入商業使用后才能產生。

  1995年與加多寶母公司鴻道集團簽訂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中,已明確約定授權鴻道生產經營紅色罐裝、紅色瓶裝王老吉涼茶。王老吉方面認為,如果沒有所有權,就不會有授權。雙方協議約定的涼茶包裝為紅罐,而非黃罐、綠罐,這表明並不是像加多寶所說的陳鴻道獨創設計了紅罐包裝,使用紅罐屬於合同約定,紅罐包裝的選擇設計是在此協議框架下進行的。

  至於申請專利,王老吉大健康方認為,鴻道集團作為商標租賃方,繞過商標所有者廣藥直接申請外觀設計專利,這種行為並不合法。而且,專利的有效期是十年,加多寶所提供的紅罐專利設計証書上的專利已經過期,沒有法律效力。

  商標與裝潢能否分離存爭議

  庭審過程中,加多寶方代理律師指出,商標和商品的包裝、裝潢是獨立的,受不同的法律保護,廣藥雖然收回了“王老吉”商標,但紅罐包裝、裝潢仍屬加多寶所有。

  對此,王老吉代理律師認為,“特有的包裝、裝潢”必須與“知名商品”相結合才能產生包裝、裝潢權。也就是說,紅罐必須與王老吉涼茶相結合才能產生裝潢權。各種商業標志包括商標、商號、商品名稱、包裝、裝潢等在內,共同形成了一個完整的識別體系,由此建立起的商譽是統一的,而不是分裂的。

  就紅罐王老吉裝潢而言,主要顯著特征是豎排“王老吉”三個大字,若將屬王老吉商標范疇的東西都拿走,隻剩下一片紅色、一個黑圈和“涼茶”兩個字,而“涼茶”兩個字又是社會通用詞組,這樣裝潢的主體就不存在了。所以說,在法律意義上,王老吉商標和紅罐裝潢已經固化為一體。

  我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當商標權人轉讓商標時,必須將其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注冊的其他相同或者近似商標也一並轉讓。”據此,王老吉方認為,目前“王老吉”商標已經回歸廣藥,同樣發揮識別商品來源的裝潢就是未注冊的商標,亦應回歸廣藥。

  各方觀點不一

  原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庭長蔣志培認為,“王老吉”涼茶特有包裝、裝潢與該知名商品本身具有不可分割性。當一個有注冊商標的知名商品形成后,它便具備完整性與統一性,其特有的包裝、裝潢在很大程度上將通過商標在消費渠道中形成認知並建立商譽。在商標權屬明確的前提下,該包裝、裝潢不應與商標權割離,如果把紅罐剝離給另外一個品牌,勢必會為消費者帶來混淆困擾。

  深圳東方港灣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但斌同樣傾向於廣藥,“加多寶在王老吉推廣方面有功,這承認,但加多寶也靠此賺了很多錢。這非常類似中國、英國和香港的關系。英國把香港從小漁村變成了國際大都市,有功勞,但也利用香港獲得了很多利益,租約到期,難道香港不應回歸祖國?不行,難道英國可以給香港改名,說香港是我的?”

  北京銀雷律師事務所主任雷海軍認為,“加多寶做大的紅罐涼茶是知名商標,廣藥對此沒有解讀如何又變成廣藥集團的,這個關口既然邁不過去,就想辦法解讀解釋,卻未做相關工作,全線失守。依據雙方共認事實,加多寶出品的紅罐涼茶是知名商品了,至於是不是廣藥的單說了,但至少以前是加多寶的。”

  社科院知識產權中心教授李明德的觀點比較中立。他認為,要解決這個問題需要看雙方的合同約定,比如當初的授權合同有沒有明確在使用過程中衍生出來的東西歸誰所有。

  北斗星投資董事總經理吳立峰則認為,廣藥王老吉紅罐涼茶和加多寶可以共存。他指出,2012年,品牌價值近千億的王老吉在中國涼茶市場暫時失去了競爭優勢,加多寶的品牌延續戰略、王老吉自身的渠道問題以及王老吉的品牌差異化路線選擇是三大主因,加多寶是外因,而渠道和品牌差異化是內因,外因不可控,內因是關鍵。中國足以容得下兩個同樣強大的涼茶品牌。誰搶佔了全球市場,誰就能主導國內市場,這是兩杯可樂帶給我們的啟示。  □本報記者 黎宇文 李香才

(責編:孫博洋、曹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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