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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取消下放117項行政審批項目 並不意味放任不管

2013年05月17日09:57    來源:京華時報    手機看新聞

  大多集中在經濟領域盡量減少政府微觀干預

  京華時報訊 中國政府網昨天對外公布了《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決定稱,國務院將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共計117項。

  按照決定,此次取消和下放的117項行政審批項目中,取消行政審批項目71項,下放管理層級行政審批項目20項﹔取消評比達標表彰項目10項,取消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3項﹔取消或下放管理層級的機關內部事項和涉密事項13項(按規定另行通知)。另有16項擬取消或下放的行政審批項目是依據有關法律設立的,國務院將依照法定程序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訂相關法律規定。

  據介紹,此次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項目大多集中在經濟領域,目的是盡量減少政府微觀干預,為企業鬆綁,讓民間的創造力活躍起來,使市場“無形的手”更加有效。比如,原來需要由國家發改委核准的“企業投資擴建民用機場項目”,此次被取消。原來同樣需要發改委審核的“企業投資精對苯二甲酸(PTA)、甲苯二異氰酸酯(TDI)項目及對二甲苯(PX)改擴建項目”,此次也被取消。

  據了解,此前,經過六輪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國務院共取消和調整2497項審批項目,在簡政放權上已經取得了一定成績。但從總體看,行政審批事項仍然較多,一些領域的審批事項程序繁瑣。為此,新一屆中央政府明確提出,在本屆政府任期內,國務院部門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要減少三分之一。(記者孫乾)

  ■表態

  取消下放不意味放任不管

  昨天,中央編辦、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負責人,就國務院取消和下放第一批行政審批等事項的相關問題答問。

  相關負責人表示,取消和下放這些審批事項,決不意味著政府對這些領域放任不管了。政府事前審批的“手”放鬆之后,解決重復建設、產能過剩和無序競爭問題,關鍵是要把事中事后監管的“手”硬起來。政府將採取更為有效的跟進和配套措施,積極創新管理方式,嚴格進行監管。特別是對一些明顯違規項目,要採取斷然措施,該叫停的堅決叫停。

  這些投資審批項目取消后,各相關部門將建立聯動機制,加強對土地使用、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等方面的管理,切實防止“一放就亂”。

(責編:郝帥、曹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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