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印發促進中部地區崛起工作部際聯席會議第二次會議紀要的通知
(發改辦﹝2011 ] 776 號,2011 年4 月10 日)
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鐵道部、水利部、農業部、商務部、人民銀行、國資委、海關總署、稅務總局、林業局、能源局、民航局、國務院扶貧辦辦公廳(辦公室):
2011年3 月29 日,促進中部地區崛起工作部際聯席會議第二次會議在京召開。會議的主要任務是,貫徹落實《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中部地區崛起的若干意見》 (中發﹝2006110 號)精神和“十二五”規劃綱要要求,總結促進中部地區崛起工作部際聯席會議第一次會議以來的工作,部署ZOH 年促進中部地區崛起重點工作,研究議定有關重大事項。現將會議紀要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附件:
促進中部地區崛起工作部際聯席會議第二次會議紀要
2011年3 月29 日上午,促進中部地區崛起工作部際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第二次會議在京召開。國家發展改革委主任張平出席會議並講話。聯席會議召集人、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杜鷹主持會議。聯席會議18 個成員單位負責同志出席會議,工業和信息化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能源局、扶貧辦有關負責同志應邀列席會議。聯席會議成員、國家發展改革委地區司司長范恆山匯報了聯席會議第一次會議以來促進中部地區崛起工作進展情況和2011年工作要點,並就提請聯席會議討論的研究制定新時期促進中部地區崛起的政策文件、適時開展“兩個比照”政策調整完善工作、完善部際聯席會議工作機制三個重大事項作了說明。與會同志發表了意見和建議。 會議認為,自2008 年3 月召開聯席會議第一次會議以來,各成員單位和有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中部地區崛起的若干意見》 (中發﹝2006110 號)精神,按照聯席會議第一次會議的部署,創新工作思路,加強協調配合,編制實施促進中部地區崛起規劃,全力推動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切實加大資金和項目支持,加快推進“三基地、一樞紐”建設,大力支持重點領域和重點地區發展,穩步推進重大改革試點和擴大開放,促進中部地區崛起工作取得了明顯進展。在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和中部六省的共同努力下,中部地區加快發展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不斷增強,發展活力競相迸發,呈現出經濟持續快速增長、社會全面繁榮進步、人民生活明顯改善、可持續發展能力進一步增強的良好局面,為保持全國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中部地區在全國區域格局中的地位也日益提升。 會議指出,2011年是“十二五”規劃開局之年,也是實施促進中部地區崛起戰略5 周年。要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今年經濟工作的總體部署,緊緊圍繞中發「2006110 號文件的要求,深入實施《 促進中部地區崛起規劃》 ,堅持以科學發展為主題,以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以“三基地、一樞紐”建設為重點,以推動重點地區加快發展為抓手,不斷優化經濟結構,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推進可持續發展,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努力推動中部地區崛起工作再上新台階。要重點做好八個方面的工作:一是落實宏觀調控政策,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二是積極發展現代農業,鞏固和加強農業基礎地位﹔三是推進產業結構調整,發展現代產業體系﹔四是加快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強化綜合交通樞紐地位﹔五是支持重點地區加快發展,積極穩妥地推進城鎮化﹔六是完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七是加強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推進可持續發展﹔八是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加強區域經濟合作。會議強調,做好促進中部地區崛起工作使命光榮、任務艱巨、責任重大。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要認真分析國內外環境變化對中部地區發展的深層次影響,准確把握中部地區發展的態勢和階段特征,進一步提高對新形勢下做好促進中部地區崛起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突出工作重點,狠抓工作落實,加強調查研究,形成整體合力,為促進中部地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做出新的更大貢獻。會議經過討論,議定以下意見:(一)原則同意(( 2 011 年促進中部地區崛起工作要點》 。根據會議提出的意見進一步修改完善后,由發展改革委盡快印發。(二)原則同意研究制定新時期促進中部地區崛起的政策文件。按照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審議通過的計劃報告中有關“研究制訂新時期促進中部地區崛起的政策措施”的要求,在深入總結五年來促進中部崛起工作成效和經驗的基礎上,結合當前中部地區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以及中部地區在優化全國區域發展格局中所肩負的重大歷史使命,由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和中部六省抓緊研究起草大力促進中部地區崛起的政策文件,並按程序報國務院審批,力爭年內出台。(三)原則同意適時開展中部地區“兩個比照”政策調整完善工作。鑒於這項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要在全面落實“兩個比照”現有政策的基礎上,從中部地區實際出發,結合新一輪西部大開發政策和新的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政策,對擬比照的政策內容適用性進行認真論証,對擬擴大進入比照范圍的縣從嚴控制,待請示國務院同意后再開展相關工作。(四)同意對聯席會議組成進行調整完善。根據機構調整和人員變動情況,提請張平同志擔任聯席會議總召集人,同時對聯席會議成員作相應調整﹔根據工作需要,增列工業和信息化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能源局、扶貧辦4 個單位為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會后,請各成員單位盡快確認並報送聯席會議成員以及司局級聯絡員建議名單,由發展改革委就調整完善聯席會議組成事項專題請示國務院。
出席:發展改革委張平、杜鷹、范恆山,教育部劉昌亞(代),科技部王偉中,財政部李承(代),國土資源部鞠建華(代),環境保護部周建,住房城鄉建設部齊驥,交通運輸部戴東昌(代),鐵道部陸東福,水利部矯勇,農業部張桃林,商務部王雪昆(代),人民銀行王宇(代), 國資委黃丹華,海關總署白石(代),稅務總局解學智,林業局祝列克,民航局張海東(代)。列席:工業和信息化部顧強,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李剛,能源局王思強,扶貧辦蔣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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