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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對華光伏征稅初裁在即 國內部分企業或倒閉

2013年05月22日07:10    來源:經濟參考報    手機看新聞

  距離歐盟成員國就對華光伏征稅投票(5月24日)僅剩兩天,中歐最后的博弈還未停止。《經濟參考報》記者從業內獲悉,中國商務部公平貿易局已啟程赴歐就光伏案展開最終磋商。就在一天前,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作為行業的代表剛剛結束在歐洲的談判回國。

  據了解,目前避免征稅的兩個替代方案是“數量限制”和“價格承諾”,尤其后者目前討論的比較多。但業內專家也特別提示,最終不管達成什麼方案,都會起到設限的效果,我國光伏產業受損恐已無法挽回。目前一些國內光伏企業已經提前調整市場,加大包括中國在內的新興市場的開發力度,准備應對來自歐盟方面最殘酷的裁決結果。

  初 裁

  商務部赴歐展開最終磋商

  5月24日和6月6日,成為歐盟對華光伏雙反案的兩個關鍵時點。5月24日(本周五),歐盟成員國內部將就歐委會對華光伏征稅建議案投票表決,兩周之后的6月6日,初裁結果將正式發布。

  搶在這兩個關鍵時點到來之前加緊磋商談判,是爭取轉機的最后機會。《經濟參考報》記者從業內獲悉,中國商務部公平貿易局已啟程赴歐就光伏案展開最終磋商,就在一天前,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作為行業的代表剛剛結束在歐洲的談判回國“從去年歐盟對我光伏雙反調查正式立案,就扣響了扳機。對於中國政府、商會、企業來說,半年多來持續與歐磋商談判,這就是一場戰斗。”一位業內人士說,而現在隨著初裁結果臨近,已經進入決戰最后時刻。此輪磋商會更加直接務實地扣中利益核心,談判的結果當然也最為關鍵。

  我國一家大型光伏企業應訴歐盟調查的首席律師告訴記者,機電商會與歐委會分別於上周三和周五進行了談判,談判的效果如何非常難說。即將來到布魯塞爾的商務部代表團與歐委會的談判將非常關鍵。

  在這位受雇於一家大型歐洲律師事務所比利時籍資深律師看來,目前還無法完全確定德國政府在本案中的立場,而德國副總理此前反對征稅的表態是德國立場的真實體現,還是在中國總理訪問德國前的一個策略性示好,目前還很難說。不過,此次德國副總理的表態是在歐委會已提出征稅方案后,並即將於本周五正式提交成員國表決之前。從這一點判斷,德國對通過懲罰性關稅解決光伏案應該是總體上持反對態度的。

  但他認為,德國的這一立場仍然很難改變初裁的結果“因為目前時間太短,容不得歐委會改變既定決定,我的判斷是,初裁裁定征收臨時性反傾銷稅的可能性很大,而德國如果持反對立場,在12月將會對終裁結果起到關鍵作用。”

  商務部部長高虎城21日在印度新德裡談起中歐貿易摩擦案件時指出,發生貿易摩擦是正常的,關鍵在於妥善處理。有效和互惠互利的途徑是對話和合作。中方不願意看到中歐貿易摩擦擴大和升級。

  而企業層面也在做最后的努力。英利、阿特斯等中國光伏企業均表示和歐洲企業進行溝通合作,推動他們進行游說和公關的工作,來促使所在國家投票反對征稅。

  博弈

  尋求替代征稅方案

  “在歐洲考慮溝通、協商解決的框架下,目前談判還在繼續。中國的光伏企業要想不被征收額外的關稅,就必須做出讓步,目前經過初步溝通,提出了兩個備選方案,一個是對中國出口歐盟的產品進行數量限制,一個是中國光伏企業必須做出提高價格的承諾。”業內知情人士透露說。

  據了解,過去五年間,中國光伏產業的產量連續世界第一,佔據歐洲超過一半的市場。盡管2012年我國太陽能光伏產品對歐洲出口額同比下降45.1%至111.9億美元,但這仍佔我國光伏產品總出口額233億美元的近一半。今年1到2月,我國對歐洲的光伏出口額達12.7億美元。

  這種市場的取得被歐方指控為靠中國政府補貼下的低價。因此,避免被征稅的一個可能方案就是達成所謂的“價格承諾”,即歐盟委員會同意達成最低限價,出口商必須以高於最低限價的價格在歐洲銷售其產品。

  然而,在眾多光伏企業看來,這樣的解決辦法很難接受。“歐方提價的幅度太高,相當於征收高額稅率,這樣會導致中國出口到歐洲的光伏產品價格大幅上漲。在當前歐美光伏補貼減少的背景下,這無疑會使中國光伏產品的市場大面積丟失,利潤加速蒸發。”中國某龍頭光伏企業人士告訴記者,從全球產業競爭結構來看,韓國虎視眈眈,雖然韓國目前是以出口光伏電池為主,但一個組裝工廠三個月就可建成投產,產業門檻低,韓國乘虛而入的機會很大。

  與此同時,還涉及到操作性的問題。有業內人士指出“價格承諾”一旦達成就必須履行,但目前國內光伏企業有一百多家,很難去控制所有企業出口到歐洲的產品價格。

  而就“數量限制”而言,雖對於中國光伏企業而言也是不利,但至少可以保住一定的市場“不過也可能會導致新問題的產生,數量限制意味著光伏產品出口要實行配額制,這難免會滋生腐敗,出現買賣配額的現象,中國的優質光伏產品不一定能出口到國外。”國內另一家龍頭光伏企業人士擔憂道。

  上述比利時律師認為,最終解決方案很可能以價格承諾的方式,即中國企業承諾出口產品的最低價。有人擔心如果中國企業做出這種讓步,讓歐委會得逞,會為解決以后的中歐貿易糾紛起到不好的示范作用———以后歐委會會以此為“模板”對中國其他行業的企業,如電信設備制造商,提出同樣的要求。

  對此,這位律師說,這種擔心目前來看有些多余,因為光伏案比較特殊,過去幾年,在很多地方政府一窩蜂上馬的情況下,中國光伏產業面臨非常嚴重的產能過剩問題,而且中國光伏企業似乎也傾向於承認存在傾銷和補貼,這與中國的其他主要產業有很大不同。

  另據上述知情人士透露,目前談判中討論比較多的是“價格承諾”。

(責編:羅知之、喬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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