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被挪用有的被冒領
農民養老金管理發放環節問題重重
我國新農保制度建立時間不長,相關制度尚處於推進和完善過程中,其資金安全運行不容忽視。尤其在管理和發放環節,資金擠佔挪用及違規投資運營現象依然存在,非法套取現象尚未得到有效遏制。業內人士指出,如果處理不好,容易造成部分資金濫用、效率損失。
《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了解到,在養老金管理環節,由於缺少監督機制,受“一把手”負責制影響,養老金面臨被挪用風險。同時,部分地區在制度執行和管理中不到位,養老金運行存在違紀違規問題。
廣西一些社保干部介紹,當前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由縣級統一管理,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盡管相關部門已要求將個人賬戶的資金存入財政專戶,並由於實行收支兩條線的管理辦法,市級人社部門很難對這筆資金進行監管。
“雖然新農保的個人賬戶資金是不允許動的,但很多人想動這筆錢。養老金的管理都在縣一級,省市無權過問。縣裡又是一把手說了算,缺少監督機制,他們就想辦法把錢拿出來干別的事。”據知情人士透露,“在縣裡財政緊張的時候,為保障縣裡重大項目實施,政府就將錢投入到項目中,不能及時給社保部門撥款。”
西南財經大學保險與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林義說,在當前“一把手”負責制的前提下,養老保險資金的個人賬戶由縣級財政統一管理,面臨著一定風險。一旦這筆資金出現被挪用等方面的資金安全問題,將給這一新生制度帶來很大挑戰。
河北保定市下轄27個縣市區,城鄉居民參保人數大約800多萬人。保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說,“市局負責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隻有4個人,一些縣市連經辦機構都建不起來。因缺少相應機構和經費保障,對資金執行制度和業務管理難以監督到位。”
2012年,國家審計署對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審計發現,截至2011年底,部分地區擴大范圍支出或違規運營養老保險基金23737.86萬元﹔一些經辦機構審核不夠嚴格,向30.21萬名不符合條件的人員發放養老保險待遇6179.60萬元﹔部分地區未嚴格做到專款專用,有11257.33萬元養老保險基金在不同保障項目間相互串用。
中國社科院勞動與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王延中認為,再好的制度也要靠執行和管理來落實,管理中出現問題可能導致制度運行不暢,甚至激化社會矛盾,后果相當嚴重。
另外,記者採訪了解到,在養老金發放環節,還存在中央補助資金不能足額撥入專戶,一些地方難以按期發放國家補助的養老金,被迫挪用以保証養老金發放的情況。同時,一些居民異地重復參保,甚至死亡后仍領取養老金,也帶來較大風險。
廣西大化瑤族自治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所所長黃清說,每年2月,中央財政開始下發60歲以上老人基礎養老金,但僅夠支付9個月。每到9月,財政部門開始計算支出、結余或缺口的相關情況,直至11月或12月才重新開始發放。
目前,養老金的撥付渠道環節多,手續復雜。一位社保干部告訴記者,“中央撥付的基礎養老金直接轉到縣財政局,我們每個月要花10多天時間到財政局辦理支取手續,既牽扯了經辦員的工作精力,又不能保証養老金按時發放。”
“如果突然停發待遇,可能會令群眾喪失對政府的信任打折扣。”一位基層社保干部表示,他管轄內的部分縣因中央撥付的基礎養老金不到位,不能夠及時向群眾發放養老金,不得不違規動用了個人養老金賬戶中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