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為啥“不招標”)網絡配圖
審計署5月27日發布的江琿高速、廣州南二環高速、安毛高速等5條高速公路竣工財務決算草案審計結果顯示,高速公路建設項目中違法違規和損失浪費金額動輒數以億計,其中普遍存在的不按規定公開招投標問題引起廣泛關注。
公開招投標是重大工程建設的一項重要制度。國家招標投標法第三條規定,在中國境內進行包括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項目,“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採購,必須進行招標”。
5條高速公路建設項目為什麼沒有依法公開招投標,拿到施工合同的企業都是哪些、與建設單位及其“領導”有沒有“關系”等,人們都想知道。遺憾的是,或許是職能原因,此次審計報告沒有披露這些問題。
還有,審計報告中說這些問題已經“基本整改到位”,也過於含糊。人們很想知道,那些原先未依法公開招投標的項目是否進行了公開招投標?曾經有法不依、拍板不搞公開招投標的“領導”承擔了什麼責任?要知道,這些工程建設項目涉及的資金不是小數目,而是動輒上億元!如此巨額資金被“暗箱操作”,都流向了哪裡,哪些人得了利,顯然不應該成為秘密。
近年來,人們時常聽到“道路通車、廳長落馬”,最典型的當數河南省十多年間4任交通廳長“前腐后繼”。人們驚詫,交通廳長怎麼就成了“高危職業”﹔人們疑惑,像高速公路這樣的重大工程建設項目,預防腐敗咋就這麼難?
此次審計署的審計結果表明,一些重大工程仍然是腐敗易發高發領域,招投標制度在一些地方、一些領域根本得不到落實。如何細化監督檢查,防止不招標或假招標等突出問題,預防腐敗發生,是有關方面一項緊迫任務。
(據新華社)
- 高速公路建設“集體不招標”背后有什麼
- 高速公路為啥“不招標”
- 新華時評:高速公路建設“集體不招標”背后有什麼
- 高速公路建設資金使用管理存問題 評:預防須"上下統一"
- 審計署:5高速公路逾27億違規招標
- 審計署:5條高速公路建設中多有違規轉包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