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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家義:貫徹落實十八大精神 做好新時期審計工作【2】

2013年06月17日16:16    來源:中國網    手機看新聞

  二、明年審計工作的總體要求和重點任務

  當前,我國處於經濟社會發展的關鍵期和深化改革的攻堅期,面臨難得的歷史機遇,也有諸多風險和挑戰。黨的十八大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指明了前進方向,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對明年經濟工作作出了部署,國務院剛剛召開的全國審計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全面安排了新時期的審計工作。我們一定要貫徹落實好,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砥礪奮進,忠實履職,不辜負黨和國家的重托、人民群眾的厚望。明年審計工作的總體要求是,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國務院的部署,緊扣主題主線,圍繞提高經濟增長的質量和效益這個中心,全面履行審計監督職責,著力推進改革、促進發展、維護民生、揭示風險、查處案件、強化問責,推動中央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和國家治理的完善,為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作出更大貢獻。

  關於審計署明年的審計項目計劃和對地方審計工作的指導意見,請大家深入討論研究,提出修改意見。各地要按照審計署的部署和地方黨委、政府的要求,結合實際,合理安排好各項任務。總的來講,要始終堅持“兩手抓、兩手硬”,切實增強審計工作的整體性、宏觀性和時效性,更加注重反映總體情況,揭示深層次問題,分析根本原因,從體制機制層面提出建議,為深化改革、制定政策、實施決策、強化管理、完善制度提供及時准確的信息和依據,更好地適應我國發展戰略機遇期條件和內涵的根本變化,在更高層面發揮審計監督的作用。明年,我們要著力抓好以下十個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對中央重大經濟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貫徹落實相關情況的跟蹤審計力度,促進政令暢通。按照明年經濟工作穩中求進的總基調,中央決定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和穩健的貨幣政策,明確了“三農”、結構調整、城鎮化、民生保障、經濟體制改革等重大任務。審計機關要把促進相關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作為重中之重,分析經濟社會發展走勢,研究政策背景,把握政策意,及時發現和糾正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為,深入揭示政策措施不銜接、不配套,不適應、不利於甚至阻礙經濟社會科學發展等問題,促進政策措施的落實和完善。

  (二)加大對重大違法違規、經濟犯罪和腐敗問題的查處力度,推進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打擊犯罪、懲治腐敗,是國家審計的重要職責。我們要深入研究違法違規問題的發展態勢,不斷提高審計的揭露和突破能力。對被審計單位存在的重大問題,一定要查深查透,如實報告,依法處理。如果在我們法定的職責權限范圍內沒有查出來,查出來了沒有如實報告,報告了沒有依法處理,不僅是工作上的失職,在客觀上還可能成為不法行為的“護身符”,甚至產生包庇和縱容犯罪的后果,隱藏了很大的風險。對此,我們要有清醒的認識,堅持原則,無私無畏,對犯罪分子絕不手軟,堅決查處。

  (三)加大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和制約力度,促進責任追究和問責機制的健全完善。審計工作要敢於擔當,善於作為。要按照黨的十八大和兩辦規定要求,穩步推進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並將各地區各部門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相關要求的情況作為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內容。在其他各項審計中,都要關注權力行使與責任落實,促進健全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失職要問責、違法要追究的監督機制,推動完善有利於科學發展的干部考核辦法和獎懲機制。

  (四)加大對經濟社會運行中的突出矛盾和潛在風險的揭示力度,維護國家經濟社會安全。要切實增強敏感性和預見性,高度關注當前發展面臨的經濟增速放緩與產能相對過剩矛盾加劇、經濟發展需求與資源環境約束問題突出、財政金融領域潛在風險增加等情況,深入揭示問題背后的原因,積極提出解決矛盾和化解風險的建議。要根據審計掌握的情況,密切關注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發展趨勢,關注可能出現的“兩高一資”反彈、地方政府性債務等風險隱患,及時反映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防范系統性和區域性金融風險,避免經濟問題引發社會問題。

  (五)加大對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情況的審計力度,促進生態文明建設。我們要以對歷史和子孫后代高度負責的態度,加大資源環境審計力度。要放眼全局、著眼長遠,加強對主體功能區規劃實施、節能減排政策執行等情況的審計,促進生產力布局與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相適應,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空間格局。要統籌兼顧、標本兼治,加強對資源管理利用及重點區域環境治理情況的審計,切實維護資源環境安全,積極推進資源有償使用和生態補償制度的建立完善,促進生態文明制度建設。

  (六)加大對重點民生資金和民生項目的審計力度,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要結合社會建設及相關領域改革,有重點地加強對“三農”、社會保障、教育、醫療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民生項目的審計,著力監督檢查民生相關政策落實情況,特別是低收入群眾基本生活保障情況,揭露和查處嚴重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揭示和反映政策落實不到位、目標未實現及資金分配不合理、管理不嚴格、制度不完善等問題,推動實現社會公平正義。

  (七)加大績效審計力度,促進效益、速度和質量的統一,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我們要把績效理念貫穿於審計工作始終,揭露和查處違背國家產業政策和結構調整方針、嚴重鋪張浪費、財政資金損失、國有資產流失、重大資源毀損及效益低下等問題,促進勤儉節約,把錢用在刀刃上。在監督和評價政策實施、資金使用、資源利用、行政運行、企業經營等方面績效時,不僅要看經濟效益、社會效益,而且要深入分析環境和生態效益,促進實現有速度、高質量、高效益、可持續發展。

  (八)加大對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問題的揭示力度,促進依法行政和民主法治建設。我們要著力監督檢查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揭露和查處經濟運行中徇私枉法、以權壓法、以言代法等問題,推動提高運用法律思維和法治方式處理問題的能力,促進法律法規的嚴格執行,切實維護法律尊嚴。要積極提出加強法制建設的建議,推動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上升為法律法規,促進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推進依法治國、依法行政。

  (九)加大對審計信息和整改情況的依法公開力度,促進公開透明和權力在陽光下運行。要堅持把查處問題、推動整改和促進公開相結合,逐步完善審計結果公告和審計信息發布制度,為社會公眾了解政府部門履行職責情況、參與國家治理提供信息和渠道。對審計查出的問題要分清責任,落實整改主體,提出整改期限,公告整改結果,推動建立健全整改報告制度、督查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

  (十)加大從體制機制制度層面揭示問題、分析原因和提出建議的力度,促進健全制度和深化改革。要圍繞增強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和協同性的要求,切實加大審計監督的深度和分析研究的力度,著力反映制約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的深層次矛盾,反映影響科學發展的體制障礙、機制扭曲、制度缺陷和管理漏洞,積極提出建議,推進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的不斷深化。

(責編:達昱岐、聶叢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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