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網站8日發布的《關於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預算管理問題的通知》明確指出,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試點期間收入歸屬保持不變,原歸屬地方的營業稅收入,改征增值稅后仍全部歸屬地方,改征增值稅稅款滯納金、罰款收入也全部歸屬地方。
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的業內專家表示,這意味著,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的營改增在全國全面鋪開之后,仍延續此前地區試點的過渡辦法,中央和地方在增值稅上的分成比例暫不調整。
實際上,營改增這項結構性減稅措施能夠幫助企業降低成本,有利於企業的長遠發展,但是短期內也給地方政府的收入帶來了不小的壓力。由於營業稅屬於地方稅種,而增值稅屬於中央地方共享稅種,按照中央和地方之間75%:25%的比例分成,因此,營業稅改增值稅之后,地方的財政收入會相應受到影響。針對這樣的情況,此前改革試點地區新征收的增值稅部分最終都由中央全部返還給地方,而不按比例分成。
從今年公布的數據來看,全國公共財政收支壓力很大。1至5月累計,全國公共財政收入56214億元,同比增長6.6%,增幅同比回落6.1個百分點。而全國公共財政支出46610億元,同比增長13.2%。相比中央財政1至5月同比僅增0.1%,地方財政收入同比增長13.4%,但需要注意的是,地方財政收入增長主要原因是前4個月房地產市場成交額大幅增加,導致相關地方稅收相應增加。而從個別地區的情況來看,受經濟放緩的影響,多省市財政收入增速和進度遠遠低於預期。以內蒙古為例,內蒙古上半年地方財政總收入1426 .6億元,同比僅僅增長5.3%。這大大低於內蒙古確定的2013年地方財政總收入增長14%的目標。
“營改增在試點期間收入歸屬保持不變,這體現了改革試點的穩定性和實施效果,並且在改革的過程中對地方財力起到了貢獻,地方也更有積極性推動此項改革。”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研究員李全表示。
不過,業內專家同時表示,暫不調整只是過渡。“毋庸置疑,未來勢必會調整增值稅給中央和地方的分成。具體需要多長時間不好預測,但可以肯定的是,在營改增初見成效后,肯定會調整分成比例。”中央財經大學財經研究院院長、政府預算研究中心主任王雍君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說。
“從稅制改革的長遠發展來看,以事權確定財權,從而確定稅收收入的歸屬,有利於平衡財力與事權之間的關系,將使稅制改革更加完善,更加貼近各級政府的社會經濟發展狀態。”李全指出。
王雍君則指出,要對財權和事權進行一個聯動性改革並不容易。所以解決辦法有兩種:一種是增加地方稅收收入,比如提高地方的房產稅收入分成﹔另一種辦法就是通過轉移支付,增加地方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