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團伙控制17家生產企業和8家外貿公司,利用17家生產企業偽造生產假像,虛開發票給貿易公司。總共虛開發票7787份,遍布福建、江蘇、甘肅、江西等多個省市地區,涉案稅款超億元。通過騙取出口退稅來錢快,甚至可買房買跑車,利益的驅動讓一些人卷入犯罪的漩渦。
日前,《經濟參考報》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公安部、國家稅務總局挂牌督辦的特大騙取出口退稅案“7 .18案”成功告破,案件涉案金額達12 .8億元,涉案稅款達1.8億元,刑事拘留23人。8月1日,去年告破的“閃電一號”特大騙取出口退稅案將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二次開庭,涉案金額高達24億元人民幣,騙取出口退稅款3.28億元人民幣,抓獲團伙成員37人。
這兩個案件是近年來騙取出口退稅現象的縮影,其成功告破為國家挽回稅款損失2億多元。但案件反映出騙取出口退稅手法日趨狡猾,形成上中下游團伙作案,配貨配票隱蔽性強,從口岸向內地延伸等新特點。同時,需要引發我們思考:在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法“精益求精”的形勢下,監管部門應如何加強監管、堵塞漏洞?
團伙騙稅:上中下游全線作業
“目前騙稅已經鏈條化了,從上游的虛開洗票,到利用外貿公司去退稅,到報關配貨配票,都有專業人員操作,因此門檻很低。”辦案人員介紹道,“在‘老師’的指導下,短短幾個月就掌握了。”
今 年3月2 0日 , 在 深 圳 一 幢 居 民 樓 裡 ,“7 .18”案的核心人物張建設(化名)在家中被捕。從抓捕現場視頻看,張建設體型微胖、圓頭圓腦。他家的雙人床下有兩個大抽屜,上面覆蓋著三合板,他就藏在三合板下面、抽屜旁邊的狹縫中。
在被公安發現后,張建設沒有驚慌失措,相反,他十分鎮靜、一言不發。正如深圳國稅稽查局某辦案人員所言,“在他(張建設)的操控之下,成立了十幾家生產企業。雖然不是他一人打理,有一個團隊來運作這件事情,但如果沒有相當的駕馭能力是不能做到的。”
“7 .18”案是在公安部、國家稅務總局督辦下、由深圳市公安局和深圳市國稅局聯合專案組破獲的,迄今為止各種騙取出口退稅活動中隱蔽性最強的大規模團伙作案。
2007年,剛剛大學畢業的張建設進入深圳某外貿公司工作。在這裡他認識了張宏偉(化名),也就是引領他走上騙取出口退稅道路的“師父”。
2008年5月,深圳市隆泰祥進出口有限公司注冊成立,張建設是法人代表。據張建設的詢問筆錄顯示,“成立隆泰祥公司的目的就是用來騙稅的。隆泰祥公司接收的所有發票均為虛開。”
2008年8月,張建設通過一個做服裝的朋友謝某,成立了深圳市勇冠服裝有限公司。服裝廠房有簡單的生產以應付檢查,而公司賬務則由張建設控制,對外虛開增值稅發票。張建設說:“我給他不含稅票面金額每100萬1萬元人民幣的好處費。勇冠對隆泰祥公司業務完全虛假,沒有真實業務。”
“7.18”案中,類似於隆泰祥這樣的貿易公司和勇冠這樣的服裝生產公司不在少數。以張建設為首的犯罪團伙共控制了17家生產企業和8家外貿公司,以17家生產企業的名義取得紗線類原材料增值稅專用發票,再將紗線類發票作進項抵扣,偽造生產假象,虛開服裝類專用發票給貿易公司。虛開發票遍布福建、江蘇、甘肅、江西等多個省份。從騙稅的外貿公司到供票的服裝生產公司,乃至更上游購買原材料紗線取得增值稅發票,都是一伙人在做,上、中、下游全線操控、團伙作案,分工明確,這無疑成為了近年來出騙取出口退稅最新最大的特點。
深圳國稅稽查局辦案人員還告訴記者,“張建設隻有26歲,當時我們抓他時也不太相信他是老板,后來我們大概明白了,他是很快找到‘老師’了。”這裡的“老師”就是張宏偉,一個騙稅的老手。
配貨配票:貨代中介“炒單”忙
如果說張建設是“7.18”案整個騙稅鏈條的總領,那麼負責“配貨配票”的劉得意(化名)就是騙稅得以成功的關鍵環節。正如深圳國稅稽查人員所言:“實際上能撮合騙稅業務完成的,很大的一個因素在於無序的貨代行業做技術上的支持。”
據了解,以前騙稅分子最初採取偽報品方式,即把沒有退稅的商品或者退稅率低的商品報成退稅率高的商品。這種手法有危險,萬一被海關查到,會暴露自 己 。 后 來 開 始 多 報 少 出 以 及 虛 高 報 價 。 而“7.18”案件反映出來的“配貨配票”是犯罪手法的進一步演進。所謂“配貨配票”就是貨代找一些不需要退稅的貨主,把那些貨配到騙稅分子虛開的票上進行對應。這樣合法過關,隱蔽性非常強,由於海關無法掌握貨物的來源,海關驗貨難以查出問題。
之所以能夠成功“配貨配票”,關鍵在於貨代中介掌握了真實的貨物信息。劉得意在接受公安詢問時被問道他從何人處獲取真實出口的貨物信息,他回答:“沒有固定的人,這些真實出口貨物的信息是互相流通的,隻要外貿公司提出需要什麼樣的貨物信息,我們都可以很快找到。”
據辦案民警介紹,深圳目前工商注冊的貨代公司就有1.2萬余家,至於像劉得意這樣沒有公司,只是在文錦渡口岸租一間小辦公室配台電腦,做“配貨配票”這一行一做就是好幾年的,更是“多如牛毛”。
“隻要找得到貨,注不注冊都無所謂,這行沒有部門去監管,是空白地帶。”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辦案人員告訴記者,“所謂法不罰眾,現在干這個的很多。我和他們打交道比較多,凡是當場被逮住的,第一句話往往是,‘真倒霉,怎麼就把我給逮住了!’他覺得是運氣不好的問題。”劉得意被捕后也說,他做這行多年,從來沒想到會有風險。
上網隨便一搜,就可以看到各種關於“炒單”(“配貨配票”)的討論。網友“貨代工作狂”坦言:“說實話,在這行這麼多年,炒單見得多了。”還有網友發問:“請問做外貿不炒單是不是很笨?”當有網友求助如何“炒單”時,立刻就有了一大串“熱心”的回復,“找貨源呀,先收定金,看貨期,找供貨商下單……”“很容易啦”“樓主我來幫你操作,給我點提成就O K了”“找我,十二年外貿經驗,手到擒來!”
在整個外貿出口流程中,報關行是以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名義或者以自己的名義,向海關辦理代理報關業務,從事報關服務的境內企業法人。報關行需要在海關備案,報關行裡的報關員需要考取資質,相對比較規范。而一些報關行也為利益所驅動,干起了“配貨配票”的勾當。
記者在深圳調研時了解到,一般報關行為出口企業報關,收取100元到500元左右的報關費,而有些動了歪腦筋的報關行會把報關價壓低。對於一些特定的貨物,報關行不收取報關費,甚至給出“補貼價”。有行內人士給記者舉例:“鹽田報關報價:包櫃報關100元起,耳機補貼100元至800元,純木家具補貼100元至300元,服裝補貼100元至1500元……”這就是報關行在“攬貨”了,下一步就是勾結中介“配貨配票”。
一些正規的報關行對此很無奈。某大型報關行的報關員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報關行本來門檻就比較低,競爭比較激烈。‘炒單’對我們的沖擊挺大的。很多要出口的企業想,我找你們正規的要給代理費,我找一些別的貨代或者報關行,就很便宜,甚至還能倒貼我錢。那肯定我們有一些客戶就流失了。”
某騙稅辦案人員指出:“一些不正規的貨代、報關行,不但不收費,反而給客戶錢,那就惡性競爭了。合規經營的貨代、報關行也許過不了多長時間,也坐不住了。這就叫劣幣驅逐良幣。”
深圳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局六大隊的李超曄副大隊長告訴記者:“‘閃電一號’案有幾個主犯,其中一個是外貿公司,一個是貨代,把貨代列入主犯,在打擊騙稅裡是第一次。”他解釋道:“我們認為報關配貨環節是最大的毒瘤,但是這個行業監管不到位。很多人或者不知道這樣違法,或者知道但是以非主觀故意為理由給自己找借口,很難進行打擊。‘閃電一號’案子中,公訴機關把貨代列為主犯,就是要打掉配貨環節。騙稅分子即使有票找不到對應的貨物,就沒有落腳點,也就不敢去冒這個風險了。
退稅率高:服裝業成騙稅重災區
近年來打掉的案子中,服裝類商品居多。“7.18”案是服裝,“閃電一號”是服裝,深圳目前正在配合浙江省紹興警方協查的一個案子也是服裝。據深圳國稅稽查人員介紹,之所以選服 裝 , 是 因 為 服 裝 征 稅17%, 退 稅 率 高 達16%。除了服裝之外,電子產品、家具的退稅率也很高,也是騙稅分子關注的領域。
據知情人士透露:“騙稅分子也是根據國家的政策,哪個行業退稅高,就盯准了哪個行業。有些行業退稅隻有5%左右,和他騙稅的成本差不多,自然不在考慮范圍內。騙稅的行業一定是退稅率最高的行業,沒有利潤他是不會做這些事的。”
由於整個騙稅環節都需要專業的操作,騙稅鏈條中的每一環就像是纏在一起的螞蚱,每個螞蚱都要從中分得一杯羹。辦案人員告訴記者:“如果一個企業運作了幾年,隻退了一兩百萬的稅,就能說明它沒有騙稅,因為騙稅需要很高的成本。”比如“7.18”案中的劉得意,一年進賬300多萬元,但扣去成本的話一年賺三、五十萬元。
據辦案人員介紹,騙稅的每個環節都是要錢的。按照退稅率17%,即退稅17個點來看,開增值稅發票大概要花掉6個點,注冊外貿公司、租房子,花掉2、3個點,通過貨代找不需要退稅的貨主,把那些貨配到他虛開的票上進行對應,大概要3個點,總共加起來成本要12個點,騙稅分子最后到手的有5個點左右。所以騙稅分子一定會大量虛開,以量換價。
對此,一些基層辦案人員和專家都建議,國家能否出台相應政策,適當降低服裝等商品的退稅率?騙稅分子是利益驅動,如果把退稅率降低幾個點,那麼騙稅分子的利潤就微乎其微了,也就失去了騙稅的動力了。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副所長靳東升接受記者採訪時也表示:“退稅率高也是(騙稅)因素之一。”對外經貿大學副教授崔鑫生告訴記者:“我國把出口作為拉動經濟增長的動力,因為出口退稅率偏高,那一些人就鑽了政策空子。我認為最好的政策就是取消出口退稅,這是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跨區作案:深圳配貨內地退稅
“去年上半年全國其他省市國稅局有288人次到深圳,去船運、貨代等公司取証,深圳國稅配合其調查騙取出口退稅。今年上半年這個數字增加到了651人次,基本上涵蓋全國各個省份。”深圳國稅稽查局辦案人員告訴記者,“現在一天就來了7批31個人,涉及的案子都是將外貿公司設在內地省份,通過深圳配貨出口的。”
把外貿公司設在內地,在深圳通過貨代找貨源,這種跨區域作案已經成了騙取出口退稅的新手段、新趨勢。據辦案民警介紹,廣東潮汕一帶的騙稅“祖師爺”,對政策掌握的非常熟。他們為了逃避打擊,北上去開外貿公司,同時利用他們在深圳這麼多年的根基和資源,找到相關的貨源。由於內地一些省份接觸騙取出口退稅案件比較少,經驗不足,犯罪分子容易得逞。從內地開票,在深圳配貨出關,再到內地退稅,隱蔽性非常強。
“今年上半年我們大隊就接待了來自十一個省、自治區的公安,包括浙江、江蘇、上海,甚至還有新疆。最近我們在配合海南公安協查一個案子,騙稅分子就是因為在海南找不到合適的貨源而來深圳配貨的。”深圳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局六大隊副大隊長李超曄強調,“我認為現在深圳已經成了配貨配票的中轉站、大本營。”
真空地帶:打擊騙稅須部門協力
專家表示,打擊出口騙退稅離不開公安、國稅、海關等三家的密切合作。因此,凡是涉及出口退稅的部門之間應該信息共享,建立各部門綜合治理的長效機制。
深圳國稅稽查局辦案人員告訴記者:“一些技術上的問題,不是一個部門能解決的,需要多部門通力合作。我覺得應該各部門派一些有實干經驗的、一線的同志,大家坐下來交換一下信息和想法,各自設計一下如何堵塞漏洞。”
“閃電一號”案件線索是深圳海關在對大量的出口違規企業的信息進行梳理的基礎上發現的。在查到企業的違規記錄后,海關再去國稅局查其退稅記錄,最終鎖定了重點嫌疑目標公司,並將案件線索移給國稅局。國稅局的優勢在於可以結合稅票、物流綜合分析。比如說,開票的公司是一個生產化工產品的企業,但是卻設在內地很少生產化工產品的地區,不符合正常的貿易規律。國稅根據商業邏輯,判斷增值稅發票流轉的合理性,來分析騙稅的風險點。如果海關和國稅查到的風險點對碰上,那麼該企業就很可能參與騙稅了。
今年5月,公安部、國稅總局和海關總署聯合發文指出要繼續深入打擊騙退稅。6月深圳國稅、海關和公安聯合舉辦了一個200多人的業務培訓,平時各部門之間還有定期的聯席會議,交流信息和經驗。這些都是值得嘗試的有益探索,更需要進一步完善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