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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計委回應多美滋“第一口奶”事件:嚴處違規者

2013年09月18日08:54    來源:新京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衛計委回應多美滋“第一口奶”事件:嚴處違規者

央視就“第一口奶”事件採訪多美滋公司。央視視頻截圖

“天津調查‘護士喂嬰兒多美滋致上癮’”追蹤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17日發出通知,嚴禁醫療機構及其人員推銷宣傳母乳替代品,對違規機構和人員將依據有關規定從嚴查處。

央視在16日播出的節目中披露,為搶佔市場,包括多美滋在內的不少奶粉企業巨資賄賂醫生和護士,讓醫院給初生嬰兒喂自家品牌的奶粉,讓孩子產生對某種奶粉的依賴,達到長期牟利的目的。

國家衛生計生委為此在通知中強調,要嚴格執行《母嬰保健法》及其實施辦法、《母乳代用品銷售管理辦法》等規定,嚴禁醫療機構接受母乳代用品生產者、銷售者的饋贈和贊助,不得收取回扣、獲取利益。嚴禁母乳代用品生產者、銷售者在醫療機構做各種形式的推銷、宣傳,不得張貼廣告或發放有關資料,不得展示、推銷母乳代用品。嚴禁醫療機構及其人員向孕婦和嬰幼兒家庭推銷宣傳母乳代用品,不得將母乳代用品提供給孕婦及其家屬。

同時,要積極倡導、促進母乳喂養,母親具備母乳喂養條件的應讓孩子第一口吃到母乳。

通知提出,醫療機構及其人員違反有關規定的,要依據有關規定,從嚴查處。情節嚴重的,降低醫療機構評審等次,追究相關責任。對涉及商業賄賂的醫療機構及其人員,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商業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等有關法律規定追究其刑事責任。

 追訪

北京市衛生局:醫院推銷奶粉將查處

對於“第一口奶”問題,昨日,北京市衛生局有關人士表示,北京早有規定,嚴厲禁止醫務人員在醫院推銷奶粉,一旦發現將查處。該人士表示,如果發現醫務人員推銷奶粉,市民可以向市衛生局舉報。

北京市衛生局此前發文要求,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不能接受生產者、銷售者為推銷產品而給予的奶粉饋贈,並要遏制廠商利用各種手段進行母乳代用品推銷活動。

如果發現醫療機構或醫務人員向孕婦或嬰兒家庭宣傳母乳代用品,或者將產品提供給孕婦和嬰兒母親,衛生行政部門可給予警告,沒收非法所得,並處以罰款。

記者從北京婦產醫院、海澱婦幼保健院等醫院了解到,醫務人員被嚴禁推銷奶粉。

北京婦產醫院有關人士表示,醫院會嚴查在醫院內張貼帶有奶粉、奶嘴等標識的廣告。

曾經在北京復興醫院生寶寶的朱女士表示,沒有看到醫院有推銷奶粉的行為。(記者蔣彥鑫)

(責編:聶叢笑、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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