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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治內澇與治理污水 新型城鎮化的“人本”之道   

鄒光祥

2013年09月23日13:18    來源:人民網-財經頻道    手機看新聞

排水與污水處理的“短板”和“欠賬”,已經成為中國一些城鎮運行之殤。下決心根治城市內澇並強力推進污水處理,不僅是迫切的民生問題,也是未來新型城鎮化的基礎性工程。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日前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草案)》。會議指出,排水與污水處理是維系城鎮“生命體”健康循環的重點環節,是提高新型城鎮化質量的要件,與民生改善、環境保護和公共安全密切相關。近年來,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能力有了較大提高,但也存在基礎設施建設滯后、“重地上、輕地下”、運營管理水平不高等問題。一下雨就“水漫金山”的現象屢見不鮮,一不小心就掉入“奪命窨井”的事件時有發生,直接影響民生和環境的水污染問題在一些地方凸顯。

解決這些問題,一方面要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意見》,進一步放寬市場准入,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參與,加快相關設施建設和改造,另一方面要抓緊完善法規制度,加大依法建設和管理力度,將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納入法治軌道。

一直以來,城市排水系統因設計標准過低,投入不足,再加上后期經營維護不力,形成了巨大的欠賬和短板。按照2011年修訂的《室外排水設計規范》要求,城市一般地區排水設施的設計標准要達到1至3年一遇,重要地區3至5年。調查顯示,我國70%以上的城市排水系統建設的設計標准小於1年一遇,90%老城區的重點區域甚至比規定下限更低。而現在,一些地方突降暴雨,往往數年、數十年不遇,給城市的排水能力提出了嚴峻挑戰。

未來城市排水系統改造要避免“一挖而上”,因為城市內澇,涉及到降雨、管道排水、河道泄洪等,不能簡單歸結為排水管道標准不足。各個城市要因地制宜,需要有系統的解決方案,在准確“會診”后做出科學決策。

城市排水是個系統工程,通過其他方式善加調節,同樣可以達到目的。增加綠地提高自然下滲能力、建調蓄池減少雨水管的洪峰流量、雨水管道日常疏通、整治河道提高泄洪能力等,尤其是對雨水的收集、回收再利用更應該提上議事日程。

在解決歷史欠賬的同時,未來城鎮化必須超前規劃,在排水系統建設和污水治理上提高設計標准,避免走老路。特別是應將排水和污水處理建設同步考慮、統籌謀劃。考慮到地下管網的特殊性和維護難度,尤其應牢固樹立“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思想,切不可再出現“偽劣”甚至豆腐渣工程。

對此,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要與城鎮開發建設、道路、綠地、水系等專項規劃相銜接。城鎮新區要優先安排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未建的不得投入使用,未達標的必須進行改造。二是規范雨水和污水排放,促進污水處理再生利用和污泥、雨水的資源化利用。三是加強對污水排放和處理設施運營情況的監管,強化窨井蓋等設施的維護和管理。四是提高城鎮內澇防治能力,地方政府要制定應急預案,加強易澇點治理。五是嚴厲查處違法違規排污等行為。對不依法核發許可証、監管不力的,要嚴格問責、嚴肅處理。

(責編:達昱岐、譚樹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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