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處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內的外高橋保稅區碼頭遠眺。 |
本報北京9月27日電 日前,中國國務院印發了《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方案》提出,力爭經過兩至三年的改革試驗,建設具有國際水准的投資貿易便利、貨幣兌換自由、監管高效便捷、法制環境規范的自由貿易試驗區。
《方案》明確了試驗區建設的主要任務措施。一是加快政府職能轉變。積極探索建立與國際高標准投資和貿易規則體系相適應的行政管理體系,推進政府管理由注重事先審批轉為注重事中、事后監管。提高行政透明度,完善投資者權益有效保障機制,實現各類投資主體的公平競爭。二是擴大投資領域開放。選擇金融、航運、商貿、文化等服務領域擴大開放。探索建立負面清單管理模式,逐步形成與國際接軌的外商投資管理制度。改革境外投資管理方式,支持試驗區內各類投資主體開展多種形式的境外投資。三是推進貿易發展方式轉變。積極培育貿易新型業態和功能,推動貿易轉型升級。深化國際貿易結算中心試點,鼓勵企業統籌開展國際國內貿易,實現內外貿一體化發展。提升國際航運服務能級。四是深化金融領域開放創新。加快金融制度創新,建立與自由貿易試驗區相適應的外匯管理體制,促進跨境融資便利化。推動金融服務業對符合條件的民營資本和外資金融機構全面開放,鼓勵金融市場產品創新。五是完善法制保障。各部門要支持試驗區深化改革試點,及時解決試點過程中的制度保障問題。上海市要通過地方立法,建立與試點要求相適應的試驗區管理制度。
為適應建立高水平投資和貿易服務體系的需要,《方案》要求營造相應的監管和稅收制度環境。通過創新監管模式,推進實施“一線放開”,堅決實施“二線安全高效管住”,促進二線監管與一線監管相銜接,強化監管協作,推動試驗區內貨物、服務等各類要素自由流動。同時,在維護現行稅制公平、統一、規范的前提下,以培育功能為導向,探索與試驗區相配套的促進投資與貿易的稅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