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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雲港特大地溝油案主犯一審被判無期 當庭表示將上訴

2013年10月09日12:53    來源:中國廣播網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連雲港特大地溝油案主犯一審被判無期 當庭表示將上訴

  央廣網北京10月9日消息(連雲港台記者江樹)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江蘇省高院今天向社會發布了危害食品安全的十大刑事案例,同時,江蘇四地市中院還將集中宣判一批包括連雲港特大跨省產銷地溝油案在內的典型案件。

  江蘇康潤食品配料有限公司特大跨省產銷地溝油案在今天上午9點30分在連雲港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宣判,被告人王成奎因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而被告人李樹聖、何丙學、劉偉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13年、11年,王傳果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處了10年,這些人並處罰金500萬元到80萬元不等。而王佃生、蔡學飛等11人分別被判處了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不等,並處罰金。

  從今天上午的宣判結果來看,被告人王成奎被判處了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這個判決結果還是非常重的,這個判決是根據今年5月4號實施的兩高院關於食品安全案件的最新司法解釋,根據這個新的司法解釋如果生產銷售地溝油金額在50萬元以上的,可以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甚至到死刑。在現場被告人王成奎當庭表示要上訴。另外十幾位被告人,少數幾人當庭表示要上訴,大多數人則表示要考慮。

(責編:李海霞、聶叢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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