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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藥交所議價細則出台

潘潔

2013年11月13日09:28    來源:人民網-國際金融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廣東藥交所議價細則出台

  業界爭議頗大的廣東藥交所模式再出細則。11月12日,廣東省衛計委發布藥品交易議價細則征求意見稿,規定醫院可以自行遴選品規和生產企業,並在入市價之下通過藥交所平台進行議價,交易雙方可以多次反復議價。

  今年9月,廣東省衛生廳發布藥品交易新規,“嚴厲”招標限價與殺價規則的初衷並未改變,對非基本藥物採取“報價最低品種中標”的規則,對基本藥物採取“雙信封”評審制度。然而,非醫保目錄和低價藥品目錄的議價規則卻一直懸而未決。此次出台的細則,應是對此部分做的補充。

  相關報道稱,非醫保目錄品種單列在以前的招標中比較少見,此次廣東明確規定醫療機構可自行遴選品規和生產企業,也被業界稱為“點廠名”,“從操作方式來看對於非醫保品種相對利好,但是非醫保在醫院採購量會受限,醫院一般不會大量用。”有企業人士表示。而低價藥品卻是在今年的招標中“逆襲”上位,中央及地方都開始注重保護低價藥品,廣東規定“隻要符合限價,則所有企業均可中標”。議價細則的出台,對兩者接下來的招標影響較大。

  針對“反復多次議價”的細則,相關企業人士表示,雖然細則有此規定,但是在實際操作中,醫院採購與企業反復議價的可能性較少,“議價時,一般生產企業肯定妥協,或者就按入市價進入市場”。

  所謂廣東藥交所模式,即利用藥品的第三方電子交易平台,按照醫院聯合體或片區等為單位,將同個品規藥品的需求合並后挂網招標,企業通過競價獨家中標,招標每月循環一次。目前,藥交所藥品交易進展緩慢,預計12月中旬才能完成首輪基藥招標,醫院目前正在裁量工作。(記者 潘潔)

(責編:薛白、喬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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