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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曝物美進場費混亂:10元錢的貨要收走3.8元

2013年12月05日08:05    來源:央視《經濟半小時》    手機看新聞

央視曝物美進場費混亂:10元錢的貨要收走3.8元(網絡配圖)

  10元錢的貨 物美收走3.8元

  40%供貨商賠本賺吆喝

  【物美超市:你賣10元錢的貨 我收3.8元走 40%供貨商賠本賺吆喝】據央視財經《經濟半小時》記者調查:物美進場收費混亂不堪,供貨商賣10元錢的商品,物美拿走3.8元!這些費用最終還是由消費者買單。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同物美合作的供應商當中,大約有40%出現了虧損。物美暴利,消費者埋單,到底誰來管!

  10月底到11月初,財經頻道連續報道了目前商業流通環境存在的諸多問題,特別是關於北京物美商業集團等賣場、超市隨意收取進場費的報道,引發了廣泛關注,就在報道播出后,央視財經《經濟半小時》記者在與物美集團的溝通採訪中,發現記者之前報道的實際僅僅是揭開了冰山一角。

  物美進場收費混亂不堪,供應商無辜被扣款申訴無門

  11月25號,《經濟半小時》記者趕到北京西四環北路物美集團總部聯系採訪時,正遇上眼前這位供應商打出橫幅,向物美集團討要說法。這位供應商說,她這樣做實在是因為走投無路。

  富運偉業商貿有限公司楊書珍:作為我們供應商來講,迫於要生存下去,因為前面大手筆的費用出了,而且這個條碼費作為我們經銷商來講,廠家能夠承擔一部分,那就不得以,不得以而為之也要交這個條碼費,想生存下去,把這個企業往前走,能維持下去,就要接受這個條款。

  楊書珍說,她和物美合作已快20年了,原來合作還算順利,但從2000年起,物美開始收取單品條碼費,當時還只是2000元一個單品,后來不斷提高,到了2009年,就達到了兩萬元錢一個條碼,這些條碼費也就是進場費的一種,本來對這些楊書珍還盡量忍受,但物美隨后的做法更是變本加厲。2009年,楊書珍有10支新品進入物美,當時每隻新品進店價格是1萬元,因為合作一直不錯,根據合同約定,物美當年免費提供8支新品的條碼費。

  富運偉業商貿有限公司楊書珍:那要這樣按合同去講,我應該是,十隻新品呢,我交兩萬塊錢,應該是正確的,結果過一段時間,我收到一個費用確認函的時候呢,費用單的時候呢,收了我二十萬,不但我這八隻(免費)新品沒有享受到,還多收了我這麼多錢,就反倒收了我二十萬。

  本來是減免的費用,怎麼又多收了20萬呢,楊書珍找到了物美,物美的相關花工作人員承認多收了,但是這筆多收的費用卻始終要不回來。

  楊書珍:沒有道理的胡亂去扣,屬實讓我們無法去接受,也理解不上去。讓我們怎麼去,怎麼說呢,讓我們氣憤至極,那應該說最起碼的商業道德,那個物美都喪失了,那這種大財團都喪失了商業道德,讓我們這些經銷商怎麼再生存下去啊?

  在2009年9月,楊書珍又接到了一份莫名其妙的扣費通知,物美收取5萬多元的返點費用。楊書珍在仔細查看扣費單據之后才發現,本應該收取其它供應商的費用被扣在自己身上。

  楊書珍:我的卡號,205978,這是我的卡號,205978,這呢,他這標准205798,我覺得低級錯誤都不應該犯。

  由於兩家公司卡號相近,一字之差,造成了楊書珍又損失了一筆費用,而即便是這樣一筆誤扣的費用想要回來卻異常艱難。

  楊書珍:結果拿出合同給採購看的時候,採購就是說,那個那是財務扣錯了,你去找財務吧,結果我們在這個時候我們業務人員多次的找財務,財務說我怎麼會是扣錯了,採購不下單子,我怎麼會扣呢,這是採購下的單子,我們才能扣,採購不下單子,我們不可能去扣,結果就來回去扯皮、來回去扯皮,他推我、我推他,財務推採購、採購推財務。

  直到目前,這筆原本不應該出現的費用楊書珍也沒有拿回,到了2011 年,楊書珍被物美扣取的費用總數達到了50多萬元,物美同美廉美合並的時候,楊書珍決定再也不忍受這種種莫名其妙的費用,終止了同物美的合作,此后,她多次找物美討要這筆費用以及拖欠的200多萬元貨款,直到今年,物美才把大部分拖欠的貨款還給楊書珍,但是那50多萬元隨意收取的費用卻猶如石沉大海。

  楊書珍: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我不知道國家出台這些法律法規啊、還是規章制度對物美,對物美這種霸王行為,還是流氓行為,我不知道應該,應該有誰去管,應該有誰去過問。

  快11月底的北京溫度已經很低,在物美集團總部門口,楊書珍站了近一個小時,也沒有任何物美集團的人和她接觸,《經濟半小時》記者離開時,楊書珍依然還在寒風中等待。

  楊書珍的說法是否屬實呢,《經濟半小時》《經濟半小時》記者也試圖聯系物美集團的相關負責人,但是始終沒能得到回復,而就在採訪期間,《經濟半小時》記者了解到一個新情況,那就是在我們的節目播出后,物美集團一直回避提進場費的事,並且推出了一種叫做經營權招標的新模式,這又是怎麼回事呢?

  10元錢的貨 物美收走3.8元

  40%供貨商賠本賺吆喝

  就在10月29號財經頻道播出進場費節目之后,11月初,物美突然宣布,對供貨商經營權進行招標,《經濟半小時》記者找到了一份2014年度棉襪招標書,除了保留3個棉襪品牌外,將對其它棉襪供貨商採用暗標形式招標,經營費最低金額為每個廠家每年40萬元。投標結束后,物美隻向保留品牌和中標品牌供應商進貨,不再引進其他廠家商品,並根據中標品牌標的高低確定貨架位置及陳列排面。經營權招標改變了多年來物美同供貨商的合作方式,而此前,供應商要想進入物美都是單獨洽談並向物美繳納所謂的促銷服務費。物美的經營權招標到底是出於什麼考慮呢?

  物美工作人員:為優化整合有限的終端銷售資源,進一步提升棉襪銷售,提高供貨商積極性,北京物美商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將對棉襪經營實行公開招標,本次招標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努力為各供貨商提供一個公平競爭、合作共贏的經營平台。

  盡管物美對於經營權招標有著冠冕堂皇的解釋,但是許多供應商對此卻有著自己的理解。供應商老王和物美打過多年交道,老王認為,這種所謂的的招標實際就是一種變相的進場費。

  供應商老王:本質的事就是變相收費,就是說白了就是說取消了這個,取消了進店費、這費、那費之后,它是變相的一種收費的方法,也是一種文字上的游戲。其實說實在的,它所謂的競標一類的,它就是說變相收費之后,無非就是想重新讓你收費,讓你做,就是再交進店費的意思,就是變相的收各種費用。

  在這份棉襪招標書中,《經濟半小時》記者注意到,招標的4個棉襪品牌當中,每個品牌都包含了一定數量的單品,供應商告訴《經濟半小時》記者,這實際是一種重復收費,在他們在同物美合作之初,都早已經繳納過了單品的條碼費,重新開始招標也就意味著,以前繳納的那些費用不僅全部打了水漂,而且如果想要繼續經營還將面臨一筆沉重的招標費。

  供應商老王:很多沒有中標的企業,現在感覺到非常對這個事情非常抵制,為什麼呢,他覺得因為人家給物美已經該交的錢都交了,交了很多的錢各方面費用,造成了重復競標。

  老王告訴《經濟半小時》記者,他們在仔細核算后發現,這樣招標他們將很難承受。棉襪招標書顯示是2014年度招標,也就是說,以后每年都將進行招標,而每年供應商都將不斷地面臨沉重的招標費。此外,招標書還規定,“物美將於中標品牌每季度進行生意回顧,對於達成低於進度的廠家,物美將取消本年的經營權,物美將採用招標的形式進行后期廠家的補充。”老王告訴《經濟半小時》記者,按照這個規定,如果達不到物美的銷售要求,中標的供應商每個季度都有可能被淘汰。

  供應商老王:很多的供應商中標了之后,回去一算賬賠錢,還不如不做呢,說實在的很后悔。現在有很多的供應商都在有一些抵制,因為覺得這是很不公平的。

  一些供應商告訴《經濟半小時》記者,物美的經營權招標除了把以前單品的進店費總和變成了每年一次的招標費之外,在收費的其它方面和以往並沒有本質的不同。今年10月29日,《經濟半小時》播出的節目當中,物美對於食品類的商品銷售返點是這樣介紹的。

  物美工作人員:我們新品,你要入場,要看你每年的銷售是多少,看你在北京市場能鋪開多少銷售,然后根據銷售,根據銷售的不同扣點,我們費比在25%以上

  在這份棉襪招標書附帶的一份協議書中,《經濟半小時》記者注意到,2014年度的計劃淨進貨額是690萬元,其中超額折扣部分規定,690萬元以上為16%,750萬元以上是12%。協議還顯示:計劃銷售的毛利率是24%。根據這份協議書計算,以棉襪為例,如果物美以每雙10元錢進貨,最終售價是12.4元,在年銷售690萬到750萬元之間的情況下,供應商還要向物美返利1.6元。也就是說,12.4元的棉襪,物美淨賺4元錢,利潤達到了32%。而在食品類別當中,物美的利潤會更高。康凱是北京吉瑞泰軒商貿公司的銷售經理,從事代理近十年,康凱按照物美零售價格是10元錢的商品給《經濟半小時》記者算了一筆賬。

  北京吉瑞泰軒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經理康凱:就是終端零售價是10塊錢的東西,一般商超它保証的毛利,有一個前台的毛利,是18個點,他應該賺1塊8。那中間我們無條件返利是23.5%。無條件返利也是給到商超那,那我們的價格就定算是6塊2。那中間3塊8是商超去掙錢,那10塊錢的東西那掙了3塊8。

  10元錢零售的商品物美拿走3.8元,這個比例著實讓人吃驚。在採訪中,許多供應商表示,零售商不斷提高的各種費用是導致物價抬高的主要因素,這些費用最終還是由消費者買單,而價格提高也會導致自己的商品失去競爭力,經營萎縮,供應商也將會陷入兩難境地。據供應商之間的不完全統計,目前同物美合作的供應商當中,大約有40%出現了虧損。

  王經理:造成了很多供應商很大的壓力,因為現在企業效益都不好的情況下,這等於說變相收費,變相創新。其實真正的創新應該是在你的企業之中,內部應該創新,不是說壓干我們供應商的血汗而創新。

  劉經理﹔實際已經是在虧損經營了,只是為了佔有這個市場份額,它是在北京市場佔有率第一的零售商,最大的零售商。然后它的市場佔有率這麼大,那麼對於供應商,對於廠家的上照率的指標也非常重要,所以很多供應商、廠商都在賠錢再跟他做,如果今年他再搞這樣經營權拍賣的話,那麼這裡明顯的就在虧損的基礎上加劇虧損。

  零售10元的商品物美就要拿走3.8元,這一數字確實出乎很多人的預料,數據顯示,物美目前在北京地區有400多家門店,佔有北京零售市場40%的份額,如此高的市場佔有率似乎奠定了物美的底氣。面對物美,又有哪些辦法能為供應商撐撐腰,打打氣呢?有供應商說物美的經營權招標,實際就是又一種形式的進場費,面對各方面的質疑,物美始終沒有回復,那麼相關管理部門又是什麼態度呢?

  貨款113萬 物美收走128萬 供貨商賠錢做生意卻起訴無門

  馮志平,北京市金天壇食品公司經理,從事食品、飲品代理三十年,前幾年,在北京地區他們公司幾乎和所有的超市都有合作,但是,這一兩年來,他們已經和物美等幾家超市停止了合作。

  馮志平說,從2011年7月到2012年9月同物美合作的一年多時間,物美以各種名義收取的費用就達到了128萬元。其中,佔比例最高的就是進場費。

  馮志平:按照他們來說就是進店費就要35萬,這個2012年的這個9月份,我又交了一個33萬8,這個兩項屬於進店費,我一共是交給了68萬8。

  此后,因為陸續有新品上市,去年5月份和9月份,他們又先后繳納了3筆條碼費24萬元。除去這些費用外,物美在同他們簽合同的時候還收取了23萬多元的一筆合同費。

  馮志平:他們所說的就是獎勵扣點,但是你這個銷售比例來說呢,就比如說像我們跟物美2011年簽訂這個150萬的合同費,就是150萬的銷售數字,但是我們要給他返到15.47%的銷售獎勵。

  除了這些較多的費用外,物美還收取了新店開業費6萬元,加上物流費以及罰款3、4萬元,總共一年多的時間收取的費用達到了128萬元之多。

  金天壇食品有限公司經理馮志平:這個我們從2011年7月份,到2012年9月份統共物美送貨,才是113萬。

  如此算下來,金天壇公司在物美的110多萬元銷售貨款不僅血本無歸,反而還倒欠物美十多萬元錢,在這期間,馮志平多次找物美協商,但始終沒有得到解決。於是,在今年5月6日,金天壇公司把物美公司起訴到了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要求物美退還進店費、條碼費、新店開業費、多扣的年度獎勵費等費用共計126萬多元。

  去法院起訴后,馮志平拿著相關部門發布的《零售商供應商公平交易管理辦法》、《清理整頓大型零售企業向供應商違規收費工作方案》,提供給了法官,沒想到被當頭澆了一盆冷水。

  馮志平:因為在法院這個認可當中,這屬於一個行業的規章制度,還不能說是法律法規,所以法院不予認可,相對來說,尤其是像我這種情況來說,就是想把這個按照不合理的費用向物美索取,讓他歸還的話,在法庭上這方面,因為沒有相對應的有利的法律法規就是他這一塊他不認可。

  無可奈何之下,今年7月24日,金天壇公司接受了法院的調解,根據調解協議,物美公司支付金天壇公司貨款47萬元,支付后,雙方再無任何債權債務關系。金天壇公司承諾:若仍有遺漏或未核對的業務往來票據、單據一律作廢,金天壇公司放棄上述票據所代表的全部債權。

  馮志平:包括這47萬裡頭,還不在我們訴訟的120多萬裡頭,其中在這100多萬以外,我們還有14萬,將近15萬的貨款呢。所以說實際上他就歸還了我最后一個9月份新品的33萬8,實際上就把那個退還我,其它的任何費用沒退,因為法院不支持。

  面對這樣的結果,從事商業經營30年的馮志平怎麼也想不通,明明國家相關部門早有的明確規定,為什麼到現在零售商依然我行我素。

  2006年,商務部、發改委、公安部、稅務總局、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就聯合公布了《零售商供應商公平交易管理辦法》,其中規定,零售商不得濫用優勢地位從事不公平交易行為,強迫供應商無條件銷售返利,或者約定以一定銷售額為銷售返利前提,未完成約定銷售額卻向供應商收取返利。不得收取或變相收取的費用包括:以簽訂合同為由收取的費用,已經取得商品條碼的供應商購買店內條碼收取的費用。為提供促銷服務,以節慶、店慶、新店開業等為由收取的費用。

  2011年12月,五部委再次發布《清理整頓大型零售企業向供應商違規收費工作方案》的通知,其中要求規范促銷服務費,禁止違規收費,《通知》明確規定,零售商利用市場優勢地位,向供應商收取的合同費、搬運費、配送費、節慶費、店慶費、新店開業費、條碼費、開戶費、無條件返利等均屬違規收費。

  對此,採訪中一些公司負責人表示,他們將通過行政訴訟,把相關部門告上法庭。要求,五部委公開就實際履行《清理整頓大型零售企業向供應商違規收費工作方案》的相關信息,切實履行該方案中的相關義務職責。”季成,北京市德和衡律師事務所律師,有多年處理商業案件的經驗,季成認為,在目前狀況下,進行這樣的起訴缺乏可行性。

  北京市德和衡律師事務所常務副主任季成:按照我們國家相關的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對於行政機關的做出的行政法規、規章,具有普遍約束力的這樣一些決定,不屬於人民法院的涉案范圍,所以說依據這樣一個起訴書的話,那麼我個人認為可能相關的人民法院是不會予以受理的。

  季成告訴《經濟半小時》記者,按照五部委所制定《零售商和供應商公平交易管理辦法》,也有明確的救濟途徑,如果供應商認為受到了零售商的不公正待遇,可以向有關的行政機關進行舉報。行政機關調查以后,如果發現零售商的確是違反了《零售商和供應商公平交易管理辦法》,是可以對其進行處罰的,這種情況下,如果行政機關不進行處罰,供應商是可以向人民法院對相關行政機關提起行政訴訟。

  北京市德和衡律師事務所常務副主任季成:我們看到供應商起訴的理由是以行政機關行政不作為作為一個起訴的依據,那麼我們國家《行政訴訟法》裡邊,對於行政不作為,實際上具有明確的要求,它實際具備相應的幾個條件,第一個條件,是行政機關對於這樣的超市的亂收費,具有法定的管理職責。第二個,就是我們的行政相對人,就是我們的供應商,它需要當自己的財產權利受到超市侵害的時候,它應當向行政機關去進行舉報、進行申請。如果沒有這樣一個申請行為,很難依據行政不作為來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季成告訴《經濟半小時》記者,國家對於行政管理是採取屬地管理和分級管理,那麼供應商隻能在它所在區域相應的基層行政機關,提起這樣申請。如果是這些行政機關不作為的話,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但是對於直接起訴五部委,人民法院將不會受理。

  11月29日,《經濟半小時》記者聯系了北京市商業委員會希望了解處理解決零供矛盾方面的相關問題,一位辦公室的工作人員告訴《經濟半小時》記者,是其他人負責媒體採訪方面的工作,並提供了一個電話號碼,但是,《經濟半小時》記者反復撥打這個電話卻始終無人接聽。

  《經濟半小時》記者又撥打了北京市工商部門的電話,但是相關部門卻始終無法接通。

  隨后,《經濟半小時》記者向北京市商業委員會和北京市工商局並發送了採訪內容的傳真。希望了解物美等零售商目前的行為是否違反了《零售商供應商公平交易管理辦法》以及《清理整頓大型零售企業向供應商違規收費工作方案》,這些年以來,有沒有接到過供應商的投訴,如何處理的?主管部門有沒有依據上述政策處理過相關的案件,具體有多少。但是直到我們的節目播出時,仍然沒有接到北京市商委和北京市工商局的任何回復,相關採訪要求也石沉大海。

  據商務部今年的公開信息顯示,五部委開展清理整頓大型零售企業向供應商違規收費行為以來,納入清理整頓范圍的大型零售企業共76家,總部分布在22個地區,其中64%的總部集中在上海、北京、江蘇、山東、湖南、深圳等6省市。44家企業存在收取使用促銷服務費不規范問題,涉及金額1.68億元,已整改金額1.16億元,其中現金返還9117萬元,抵減后續服務收費或補償服務2463萬元。55家企業存在違規收費問題,涉及金額1.44億元,已整改金額1.14億元。經過清理整頓,大型零售企業都取消了進場費、店慶費、無條件返利等違規收費項目,76家企業共調減收費項目319個。

  不過,《經濟半小時》記者在北京市商業委員會官方網站並沒有找到處理相關案件的信息和統計數據,據中國商業聯合會零供調解平台透露,該部門成立3年以來,在北京市成功調解相關案件將近300起,退還違規金額5000多萬元。

  【半小時觀察】

  面對佔北京零售市場份額40%的物美,我們感受到的不僅是底氣,更有牛氣,霸氣。物美集團內部人士普對媒體透露,採用現在的經營權招標方式之后,將淘汰20%左右的供應商。而另一方面,雖然近年來一直被指變相地增加進場費,但物美始終沒有正面回應。是誰給了物美這麼強的底氣,北京市商業部門,工商部門是否了解相關情況,這些部門又是如何落實國家五部委清理整頓違規收費工作相關方案的,這些問題都有待回答。剛剛結束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指出,政府的職責和作用主要是保持宏觀經濟穩定,加強和優化公共服務,保障公平競爭,加強市場監管,維護市場秩序,推動可持續發展,促進共同富裕,彌補市場失靈。我們期待著北京市相關部門能夠真正領會這些要求,並在實踐中真正落實。

  (央視《經濟半小時》)

 

(責編:喬雪峰、聶叢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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