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5月21日電 (記者朱劍紅)據國家發改委網站公布的“首批基礎設施等領域鼓勵社會投資項目的通知”,經國務院同意,為加快投融資體制改革,推進投資主體多元化,進一步發揮社會資本作用,決定在基礎設施等領域首批推出80個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建設營運的示范項目。80個項目涵蓋鐵路、公路、港口等交通基礎設施,新一代信息基礎設施,重大水電、風電、光伏發電等清潔能源工程,油氣管網及儲氣設施等方面,鼓勵和吸引社會資本特別是民間投資以合資、獨資、特許經營等方式參與建設及營運。
80個項目中,對於已開工建設和基本明確投資者的項目,應加快建設營運進程,或加快推進前期工作,盡快形成示范效應﹔對於尚未確定投資者的項目,應創造條件進一步落實鼓勵和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投資、建設及營運,具備條件的要面向社會公開招標,並按照有關規定程序辦理。此外,對於80個項目之外的符合規劃布局要求、有利轉型升級的基礎設施等領域項目,也要加快推進向社會資本特別是民間投資開放。
在基礎設施等領域實施鼓勵社會資本投資的示范項目是落實今年《政府工作報告》的重要舉措,有利於優化投資結構、激發市場活力、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 人民日報 》( 2014年05月22日 10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