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負責人回應蘋果公司產品未列入節能產品政府採購清單有關報道時指出——蘋果公司產品因自身原因未列入政府採購節能清單。
本報訊記者夏祖軍報道針對外媒日前報道的美國蘋果公司10款產品未入圍中國政府採購名錄一事,記者採訪了財政部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負責人。這位負責人明確指出,蘋果公司在歷次節能清單公示期內,均未按照規定提交有關証明材料和承諾文件,從未列入政府採購節能產品清單。
據了解,節能產品政府採購清單由財政部與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制定,每半年發布一次,7月底剛剛發布了第十六期。按照規定,進入節能清單的企業產品須獲得中國質量認証中心頒發的節能產品認証証書,在証書有效期內的產品,可直接列入節能清單公示稿。國外產品制造商須在公示稿公示期內,提交外國企業証明、承諾書等書面材料,才能列入正式發布的節能清單。
根據這項規定,盡管蘋果公司生產的10個型號便攜式計算機產品獲得了中國質量認証中心頒發的節能產品認証証書,符合節能清單公示條件,列入公示稿向社會公開,但蘋果公司自2013年6月公示第十四期節能清單至今,在歷次節能清單公示期內,均未按照規定提交有關証明材料和承諾文件,從未列入政府採購節能產品清單。
業內權威人士分析說,蘋果公司產品未能進入節能產品政府採購清單,並非中國政府禁止採購蘋果,可以說是蘋果自己放棄進入節能產品政府採購清單。按照規定,任何企業要進入這一清單,都要按流程提交相關材料,比如節能產品認証証書、承諾書等。這可能與蘋果公司的產品偏重於個人消費市場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