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記錯誤造成損害將賠償
參與不動產登記條例起草制定工作的清華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程嘯透露,不動產登記條例年內出台應該沒問題,如無意外將於明年3月1日起實施,“國務院本來要求今年6月底出台,現在拖了半年。如今條例已經通過公開征求意見並修改,預計在元旦之前,甚至本周或下周就要頒布”。
即將頒布的條例較《征求意見稿》會有哪些變化?據程嘯透露,主要涉及5處修改:“一是修改后的《暫行條例》要求不動產登記人員應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二是明確了不動產登記分為首次登記、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注銷登記、更正登記、異議登記、查封登記等類型。三是刪除了《征求意見稿》中‘不動產登記機構要查驗申請登記的不動產是否存在權屬爭議’的規定,因為權屬爭議審查容易導致登記機構陷入大量民事爭議中,容易使登記效率低下。四是把《征求意見稿》中的‘登記申請是否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改成了‘登記申請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因為登記機構在現實中難以區分強制性、任意性規定。五是明確登記機構登記錯誤對他人造成損害,應按照《物權法》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27個省份已啟動相關工作
不動產登記條例如果近日出台,將成為一大裡程碑。今年以來,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明顯提速,進展頗大。據不完全統計,目前除了西藏、新疆、河南、重慶以外,我國啟動不動產統一登記相關工作的省份已經達到27個。
其中,北京、遼寧、黑龍江、廣東、四川、甘肅、貴州、上海、青海9省份明確成立了不動產統一登記領導小組。其他一些省份出台了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方案,明確了工作時間表。同時,多地還啟動了不動產統一登記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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