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信息還需進一步透明
其實,在一個月前,中國証監會主席郭樹清有關住房公積金入市的文章發表之后,相關的爭論就沒有停止過。
曾任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的陳淮就曾在微博上連發三條微博提出:
“公積金需要通過投資資本市場實現‘保值增值’嗎?公積金是存多少取多少,不會因為房價上漲而給繳存人多取一分的!這和養老金標准需依社會生活成本提高而不斷提高完全不同!而且公積金貸款是要收取利息的。”
在陳淮看來,繳存1萬元的住房公積金,退休時就退還1萬元,不會因房價“通脹”而多退1分。公積金不需以增值為管理目標,其功能是百姓互助,是盡量多地貸給有合理需求的繳存人。
不僅如此,陳淮對於住房公積金入市保值增值的說法也表示否認。他列舉的數據顯示,2007年10月16日,滬指達到6124點的歷史最高點,但2010年滬指收於2800點,2011年收於2200點。
如果住房公積金入市虧損,該由誰來承擔損失?如果出現盈利,又該歸誰所有?這樣的問題讓人困惑。
在新加坡,有一個中央公積金制度,投資者可以有兩種選擇。如果只是把錢存入這個機構,則會分得到無風險的存款利率。投資者還可以選擇自主投資,用於購買股票、債券等,但在這種情況下,則需要自主承擔風險。
但在我國,住房公積金所有者則沒有選擇權,這筆錢由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進行管理、運作。從目前來看,並沒有相關的政策約定,當住房公積金出現虧損或盈利的時候,該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