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银行在出售过程中出现了违规行为,如过度营销、许诺收益,风险提示不够,或把产品卖给了不符合规定的投资者,如果发生纠纷,应由法院来裁定银行和投资者分别需要承担的责任的比例。”
近日,部分银行被曝出的一系列违规代销“理财产品”事件,信托代销、债券承销等银行近来重要的中间业务频频出现兑付危机,让银行这个存在于老百姓心中多年的“金字招牌”摇摇欲坠。
客户难辨真假
一般而言,银行理财产品分为两类:一类是由银行自主研发的理财产品;另一类则是银行代销机构产品,包括代销信托、保险、基金等。近日问题多发的“飞单”,则是未经总行同意,未与银行签约的,由银行职员或是分行私自向客户出售的信托、保险、基金等理财产品。
“投资者特别要清楚的一点是,投资有风险,买理财就像买股票一样,高收益伴随着高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一直大卖,主要因为大多数投资者仍把银行理财产品当成高收益存款产品。”对外经贸大学金融学院兼职教授赵庆明说。
某国有银行理财经理对记者说,如果是银行发行的产品,那么合同甲乙双方就是客户和银行。购买银行代销的基金以及保险产品,那么客户缴款后拿到的是银行出具的基金或保险的凭证,而不是转账凭条。如果客户购买的是银行代销的信托产品或私募产品,客户可以要求客户经理出具银行与产品发行或承销公司签订的代销协议。此外,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银行客服热线,查询需要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全称及其代码,以确认产品的“真实身份”。
业内人士坦言,尽管面对真假难辨的银行代销产品,银监会发布了《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代销业务风险排查的通知》,集中整治银行代销产品,各大银行也开始了内部排查与整治,投资者自身仍需细看产品说明,认清产品发行机构及印章,明确不论是“最高预期收益”还是“预期年化收益”都不代表最终的实际收益。
挂羊头卖狗肉?
银行作为代销机构被频频发难似乎是受尽了委屈,然而某大型信托公司人士表示,银行有些代销业务“挂羊头卖狗肉”,不少产品都是自己发行、自己销售、自己使用资金,信托公司只不过是规避监管的通道而已。“银行腾挪信贷额度,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先行成立一个信托计划,银行发行理财产品认购贷款类信托产品,取得信托受益权;一种以理财产品资金认购转让的信贷资产,操作相对复杂,由两家或两家以上银行互相购买已成立的信托计划。”
委托贷款就是指某企业有融资需求,但因为某种原因(一般是企业性质属于国家不鼓励融资的企业,比如说钢铁等高污染或者房地产企业),无法从银行拿到贷款,于是银行设计资产包,通过信托公司,用理财产品的形式进行融资。
据介绍, 信贷资产转让,主要是A银行信贷资产太多,超过监管要求。A银行就将其一部分贷款卖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包装成产品,再通过A银行卖给投资者。
据悉,江苏银行第三季度发行了一款名为“聚宝财富2012稳健62号”的理财产品,用于投资江苏信托发行的“江苏新农村建设南通二期土地上市收入收益权受让投资单一资金信托”,其收益来自于江苏信托发行的信托收益权转让;建行发行的2012年“利得盈”第1期信托贷款型理财产品,资金用于江西国际信托设立的“烟建集团有限公司贷款资金信托”,以取得“烟建集团有限公司贷款资金信托”的信托受益权。
这些包括委托贷款、信托收益权转让、信贷资产转让、银银合作等行为均于去年7月被银监会划为“违规”。
一家第三方理财机构资深信托研究人士说,银行拥有大量的高净值客户和销售渠道,可以通过代销获得丰厚的手续费,因此乐意与信托公司等机构合作。而代销债券、信托等业务,成了银行回收贷款、腾挪信贷额度的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