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非法証據”或成辯論焦點
備受關注的李旭利“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上訴一案”二審於今日開庭。
來自上海法院網的信息,李旭利案二審將於5月23日上午9點30分在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的第五法庭公開審理。據李旭利二審辯護律師、北京市問天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周澤透露,二審或將有“重大變數”。
據悉,李旭利或將在今日就其此前所做有罪供述進行解釋。“我們已向法院提供了其要求排除非法証據的線索和証據。”周澤表示,二審或將圍繞一審指証李旭利諸多証據的真實性與合法性進行辯論。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凡經查証確實屬於採用刑訊逼供或者威脅、引誘、欺騙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証人証言、被害人陳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在調查中我們掌握了一些新的情況,對該案偵查機關的取証方式存有異議,目前尚不方便公開案件信息。”周澤表示:“但肯定的是,我們將圍繞李旭利此前有罪供述的背景、指証李旭利涉案的相關証據的真實合法性等一系列問題提出我們的看法。”
此外,與一審並無証人出庭的情況不同,二審前李旭利方已事先向法院提交了相關出庭証人名單,涉及袁雪梅(李旭利之妻)、李智君(時任五礦証券深圳華富路証券營業部總裁助理)以及相關辦案警員等多人,或將對案情的陳述提供更多細節。
2011年9月被控涉嫌“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非法獲利1071.57萬元,2012年11月23日,上海市一中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李旭利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四年,罰金1800萬元人民幣。同時,對其違法所得人民幣1071.57萬元予以追繳。
由於不服一審判決,李旭利在上訴期限的最后一天,即去年12月3日向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提交了《刑事上訴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