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月5日电 (章斐然)因另一股东内蒙君正(601216. SH)迟迟未履行增资约定,天弘基金的第一大股东蚂蚁金融服务集团(下简称“蚂蚁金服”)日前将其告上了仲裁委。
2013年10月,时为天弘基金第二大股东的内蒙君正发布公告称,蚂蚁金服已与天弘基金的股东达成框架协议,前者以11.8亿元入股后者,内蒙君正亦将以6943万元增资天弘基金。2014年5月28日,天弘基金的该项增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2014年6月,天弘基金向蚂蚁金服、内蒙君正和四家天弘基金员工持股主体发出了《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通知书》,告知《增资与认购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均已满足,并要求各增资方缴纳出资。
据熟悉上述交易的业内人士向人民金融表示,上述的这项股权交易原本应于去年6月随着天弘基金向股东发出《股东认缴出资通知书》而迅速尘埃落定,但内蒙君正在过去的7个多月中迟迟未履行约定,蚂蚁金服遂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简称“仲裁委”)提请仲裁。
截至目前,蚂蚁金服已经完成11.8亿的全额出资,除内蒙君正外的其他股东不涉及增资。根据原协议,天弘基金变更注册资本后股权结构为:阿里持股51%,天津信托持股16.8%,内蒙君正持股15.6%,芜湖高科持股5.6%。据搜狐IT透露,由于内蒙君正并未如约缴纳增资款,并且拒绝完成工商变更。
据悉,蚂蚁金服提出的仲裁请求包括:裁决内蒙君正向天弘基金缴纳出资额人民币69,430,50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裁决确认蚂蚁金服已履行《增资与认购协议》,依法持有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1%的股权;如内蒙君正在生效裁决所确定的给付日不履行缴纳出资义务,解除内蒙君正的增资权及增资资格,等。
“增资额的给付日现在没有办法确定,都要看仲裁委的具体裁决结果。”上述业内人士告诉人民金融。
他还表示,如内蒙君正被依法解除增资权及增资资格,天弘基金股东层面还将就股权分配问题做进一步协商。
蚂蚁金服理财事业部总经理袁雷鸣表示,“我们对于仲裁机构作出公正的裁决非常有信心。”
2013年6月,现为蚂蚁金服旗下的支付宝联手天弘基金推出“余额宝”,为客户提供理财增值服务,而“余额宝”所对应的理财产品为天弘旗下的天弘增利宝货币。
此举在当年迅速将彼时在同行业中规模排名绝对靠后的的天弘推至行业第二的位置,并于2014年大幅反超行业龙头华夏基金,成为行业规模龙头。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天弘基金管理规模5897.97亿元,其中对应天弘增利宝货币的规模达5789.36亿元,单只产品占公司总管理规模比例高达98.16%。
天弘基金市场部营销策划主管丁雪梅向人民金融表示,股东层面的行为,并不影响公司任何的业务运营,股东行为对余额宝业务合作没有任何影响,对于余额宝用户也没有任何影响,公司一切正常。
截至发稿,人民金融多次联系内蒙君正就此事进行采访未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