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報告提出,要在2020年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實現國內生產總值和城鄉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強調“實現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根據各地統計局提供的數字,截至11月19日,我國內地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全部公布了前三季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其中,24個地區前三季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速超過了全國水平,28個地區的增速跑贏了當地的國內生產總值(GDP)增速。
這樣的數據令人欣慰。但是,隻看到城鎮居民收入快速增長還遠遠不夠,我國還有一半的人口生活在農村。而我國城鎮和農村居民之間的收入差距已由上世紀八十年代的2倍左右上升到目前的3倍多。提高城鄉居民收入的一個重點就是如何提高農村人口的實際收入。
另外,城鎮居民收入增長數據與現實是否存在差距?一些人也會發出這樣的疑問。這是因為,多年以來地方經濟統計數據高於國家統計局數據的情況屢見不鮮。
以2011年上半年數據為例,全國31個省區市上半年GDP總和約為22.7萬億元,而國家統計局發布的上半年全國GDP為204459億元,超出國家統計局數據2萬多億元。除北京、上海外,29個省份上半年GDP增速均超過全國9.6%的水平。地方GDP總和高於全國的GDP數據,既是各地GDP崇拜的結果,也反映出“數字出官、官出數據”的邏輯和現實。
近年來,我國經濟在快速發展的同時,國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在政府、企業和居民三大收入主體結構中,不斷向政府和企業傾斜,而城鄉居民所佔比重持續下降。提高居民收入比重,不僅是經濟發展惠及廣大人民的直接體現,也是經濟協調和可持續發展的內在要求。
實現城鄉居民收入增長與經濟發展同步甚至高於經濟增速,需要政府和企業“讓利”。
根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 前三季度我國GDP同比增長7.7%。財政部的數據顯示,前三季度全國稅收總收入同比增長8.6%。與去年同期相比,稅收收入增速下降18.8個百分點,其主要原因是國內經濟增速回落以及價格總水平漲幅回落。
總體而言,我國具備實施結構性減稅的巨大空間。去年9月份開始提高個稅起征點,就讓廣大工薪階層切實受益。同時,在我國以間接稅為主的稅收收入結構難以改變的情況下,控制物價漲幅是政府“讓利”於民的有力舉措。
今年1-8月份,我國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實現利潤30597億元,同比下降3.1%。企業利潤的下滑是不爭的事實。另一方面,近兩年人力成本上升也是企業不得不面對的問題。在這種情況下,是壓低勞動者報酬還是政府減稅讓利?顯然后者來得更有效,當然也需要更多的政治勇氣和智慧。減稅,尤其是面向中小企業的減稅,是釋放企業活力、增加就業和提高勞動者報酬的一項重要措施。
提高居民收入比重,需要做的工作還很多,我們不能拔苗助長。城鄉居民收入倍增,需要切實實現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而絕不允許在統計數據上想辦法、動手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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