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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醫療保險金須繳個稅遭質疑 專家稱網友誤讀

2013年02月06日00:50    來源:鄭州晚報    手機看新聞

  4日,國家稅務總局在對近期納稅咨詢熱點做出解答時表示,按照規定,個人繳納的大病醫療保險金不能在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須繳個稅。此消息引發網友“救命錢也須納稅?”的吐槽。有專家表示,部分網友可能存在誤讀,大病醫療保險屬於商業保險,法律早就規定不能稅前扣除的。

  網友吐槽:“救命錢也須納稅”?

  此消息一出,立即成為網絡熱點,引發了大量網友吐槽。網友“長安浩東”表示:“救命錢也須納稅?”網友“FRY知風”則說:“各位保重不要生病!”“大病醫療保險金不是救命錢”,中國國際稅收研究會學術委員、理事汪蔚青在接受採訪時表示:“網友存在一種誤讀,大病醫療保險金其實是個人交給保險公司的錢。對於大病醫療保險等商業保險不能稅前扣除,這是法律早就規定了的。”汪蔚青表示,大病醫療保險屬於商業保險。單位和個人繳納的“五險一金”是可以稅前扣除的,而個人購買的商業保險,包括意外保險、大病醫療保險等,都不能稅前扣除。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勞動經濟學院副院長朱俊生則表示,“大病醫療保險”有兩個不同的理解,一個是為六部委聯合推動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 ,另一個是屬於商業保險的“大病醫療保險”。朱俊生表示,如果理解為六部委聯合推動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那麼肯定是不應該征稅的,因為該大病保險主要資金來源為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資金結余,為基本保險所衍生。即便個人額外交一些費用,也仍然屬於基本保險范圍,是符合稅法現行免稅規定的。

  朱俊生表示,如果理解為屬於商業保險的“大病醫療保險”,按照規定,目前確實是要征稅的。朱俊生表示,大病醫療保險須繳納個稅其實一直就是這麼執行的。一些人可能理解為大病報銷的錢需要交稅,所以罵上了。

  納稅服務司介紹,個人繳納的大病醫療保險金是不可以在個稅稅前扣除的。

(來源:鄭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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