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鋼鐵董事長杜雙華與宋雅紅
最“離奇”離婚:日照鋼鐵董事長杜雙華VS宋雅紅
這是一樁國內財產標的最高的離婚案,因為當事人丈夫是國內首屈一指的“鋼鐵大亨”,日照鋼鐵董事長杜雙華,在2008年胡潤中國富豪榜中位列榜眼,當年43歲的他總資產為350億元。
去年9月,這位富豪卷入了一場婚姻官司,一名叫宋雅紅的女子將他告上海澱法院,要求離婚並分割雙方共同財產。此后海澱法院駁回原告的訴訟,理由是在10年前,河北衡水法院已經判決雙方離婚。
宋雅紅和杜雙華相識並相戀與上世紀80年代初,當時兩人都是首鋼勞動服務公司的職工。1988年1月,兩人領証結婚。當年8月,生下長子。3年后,二人離職,開始創業生涯。隨后杜雙華的事業得到快速發展,夫妻二人之間的矛盾也逐漸產生並加深。
事件經過:
2010年9月20日,宋雅紅向海澱法院起訴杜雙華,要求離婚並分割雙方共同財產。該案涉及近500億財產分割。
案件審理期間,杜雙華提交的一份河北省衡水市中級人民法院2001年的判決。判決稱,由於女方“居無定所,查無下落”,因此在女方缺席的情況下,將北京的一套住房及一輛桑塔納轎車判給了宋雅紅,兩個兒子判給了杜雙華,撫養費用由杜雙華自理。
隨后,海澱法院審理認為,既然衡水中院的判決已將兩人的婚姻關系解除,宋雅紅再就離婚提起訴訟沒有法律依據,因此裁定駁回宋雅紅的起訴。
宋雅紅提出了上訴。2010年11月4日,衡水中院判決的離婚案在上訴期限內,衡水中院依職權提起再審,稱“該判決書確有錯誤,應予再審,並裁定此案由該院另行組成合議庭再審,再審期間中止原判決的執行”。
2012年8月15日北京市一中院終審裁定認為,衡水中院已裁定對該案進行再審,在這種情況下,宋雅紅另行選擇在北京法院起訴與杜雙華離婚,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受理條件,故維持海澱法院駁回起訴的裁定。
這一裁定僅是程序上的駁回,不涉及數百億財產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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