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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顯示僅4成科研資金用於項目本身

2013年10月31日07:53    來源:中國青年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中科協調查顯示僅4成科研資金用於項目本身

  日前,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在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所做的報告中指出,全國財政科技支出從2006年的1688.5億元提高到2012年的約5600.1億元,年均增長22.73%,7年累計2.42萬億元,佔同期全國財政支出的4.37%。

  科研經費投入逐年遞增,然而經費的管理和使用卻並不如人意,其中暴露的腐敗問題觸目驚心。一些學者爭搶課題、項目的目的,已經不是為了開展研究,而是通過申請課題“致富”。中國科協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在一些高校和研究機構,科研資金用於項目本身僅佔40%左右,大量科研經費流失在項目之外。

  “新華視點”記者近日梳理近3年國家各部委、各省份數百份年度審計報告發現,科研經費被“貪”、“吞”、“挪”、“騙”屢見不鮮——大到發放工資、福利、建經濟適用房、購買汽車,小到充飯卡、交電話費,甚至重復報銷車票,在一些已曝光和查處的科研腐敗案例中,科研經費幾乎“無所不能”,如,2010年至2012年,交通運輸部在沒有細化人員經費范圍和標准的情況下,從其管理的543項科研項目的15.56億元預算總額中安排人員經費1.86億元,主要用於人員工資及補貼支出。另據中國青年報今年7月報道,浙江大學教授陳英旭被指控授意其博士生陸續以開具虛假發票、編造虛假合同、編制虛假賬目等手段,將1022.6646萬元專項科研經費套取或者變現非法佔為己有。

  有評論指出,科研經費腐敗已不是某一個環節出了問題,“吃經費”成了一種內生的潛規則,整個學術生態都發生了異化,從立項、審核、審批到經費撥付以及項目的驗收和監管等,每個環節都無一幸免。

  2010年9月,饒毅和施一公兩位科學家聯合在《科學》雜志上撰文,專門討論目前中國的科研基金分配體制問題。“小項目大評審、中項目少評審、大項目小評審”——一些重大戰略性項目的決定和巨大資金分配,在未經全面討論與辯論前就已“內定”,加之科技項目從決策立項、執行到監督常常“一手包攬”,催生出科技領域一系列怪現象。一些院士和專家也認為,各級行政管理人員對科技立項,有實質性決定權。科技評價缺乏真正的學術評價,專家評審機制越來越流於形式。

  《第二次全國科技工作者狀況調查報告(2009)》顯示,在申報過財政支持科研項目的科技工作者中,41.8%的人認為財政項目申報過程中存在“拉關系、走后門嚴重”的問題,38.4%的人認為存在“審批程序不透明”的問題。

  全國人大代表、民革吉林省委專職副主委郭乃碩表示,畸形文化盛行的背后是剛性制度的缺失。雖然大多數科研經費使用單位都制定了一整套經費管理制度,但由於種種原因得不到有效執行。我國還沒有統一的針對科研經費管理的財務制度和會計制度,這也給科研經費管理帶來了很大難題。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研究員劉軍民認為,我國科研經費管理制度存在六大問題:一是對承擔科研項目的科研工作者人力價值補償不足﹔二是間接成本補償機制有待完善﹔三是預算合理性、真實性不足,往往流於形式﹔四是科研經費內部監督制衡機制不健全﹔五是預算及使用的僵化亟待改變﹔六是科研項目和經費管理存在“結題不結賬”,導致了大量的賬面資金被閑置。

  “新華每日電訊”在4月1日的報道中稱,一般說來科研經費直接與課題項目挂鉤。一項課題的經費從幾千元到幾百萬元不等,一些國家、國際重點課題,立項之后經費更是源源不斷。立項單位的錢是放出去了,至於項目負責人何時花、怎麼花,基本上不聞不問,更奢談監督檢查。只是在結題審查上,看看發表了多少論文、有沒有核心期刊的、缺不缺專家鑒定等。這就導致了課題責任人實地調研能少就少,科學實驗能取消就取消,從而造就了“結余大量經費”、可以啃“唐僧肉”的土壤。

  當然,不能忽視的還有科研工作者本身法律意識的淡漠。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張小兵感慨,一些涉及科研腐敗的教授“根本沒想到這是嚴重的犯罪行為,隻有走上法庭時才追悔莫及。那些不是有意貪污侵佔的教授,如果早接受一些警示教育,肯定不會這麼干了。”

  如何有效遏制科研經費腐敗,讓“好鋼用在刀刃上”?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楊秋波認為,首先還得立好規矩、定好制度。我國目前還沒有一部關於科研項目立項、審批、經費使用、監管責任的系統法律。立法的缺失,直接導致科研項目管理的混亂,呈現出“政出多門、各自為政”的局面。而管理制度的不統一造成不同科研單位管理規定不協調甚至沖突。

  媒體評論員吳龍貴指出,治理科研經費腐敗,一是要放權,即改革學術體制,打破行政主導科研資源分配的模式,實行學術本位管理。二是要收權,即加強對科研經費的監管,完善管理體制,使每一筆科研經費的審批和使用情況都明明白白。三是改變當下科研成果的評價機制,由重量轉為重質。

  10月26日,科技部部長萬鋼表示,科技部將建設一個向全社會開放的國家科技報告制度和創新調查制度。對於科研經費項目,反對多頭部署、重復支持,“科研經費管理要置於全社會監督之下”。

(責編:李棟、劉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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