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本願寺主殿后面的違建售樓處仍未拆除
專家聲音>>
拆除通知下發87天,東本願寺處違建仍“屹立不倒”
10余位政協文史專員對此表示非常憤慨與惋惜
拆除通知下發87天
違建售樓處仍“屹立不倒”
若今日仍無結果
國家文物局將派專員來長督辦
城市晚報訊 今天是距離2月24日長春市規劃局朝陽分局對北安路文化街附近的高力集團售樓處違法建筑,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的第87天。昨日,記者在日本東本願寺長春遺址發現,該違法建筑一直沒有拆除。施工方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負責人依然不在,對於相關問題沒能做出解答。隨后記者採訪了長春市政協文史專員10余人,專家們紛紛對此表示非常憤慨與惋惜,希望文物能夠盡快得到保護和修繕。
記者回訪>>
昨日上午,記者再次來到位於文化街與北安路交會處的日本東本願寺長春遺址,與幾日前的情景一樣,建在主殿后面的違建售樓處還沒有拆除,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東本願寺被損毀部分也沒有得到修繕和保護。在違建旁建起的二層彩鋼房內,記者通過詢問一名工作人員了解到,目前為止,他對於違建售樓處的相關問題並不清楚。
記者先后四次前往施工工地採訪,都沒有看到施工項目負責人,而工作人員也是一問三不知,對於該違建情況模糊不清。而據記者採訪得知,長春高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取得文化街東本願寺舊址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但是該公司在未取得《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証》的情況下建設臨時辦公樓,屬違法建筑。
長春市規劃局朝陽分局已經在2月24日對其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要求其15日內自行拆除該處違法建筑,近期正等待朝陽區規劃局的執法。時間已經過去了87天,該違法建筑依然沒有自行拆除。3月13日,市規劃局又向朝陽區人民政府提交了強制措施申請書。
市文物局>>
若22日仍無結果
國家文物局將親自督辦
對於一個被違法建筑“損壞”的重點保護文物,國家文物局對此事非常重視。長春市文物局文物保護處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對於一直沒能落實“保護”東本願寺一事,引起了省文物局與國家文物局的高度重視,希望文物能夠得到應有的保護,而不是受損。據了解,朝陽區規劃局已經將此事提交法院,東本願寺受到破壞一事,將通過司法手段解決。
工作人員還告訴記者,國家文物局在最近的一次會議中提到,文物受到損壞引起了國家文物局重視,“如果22日沒有結果,國家文物局將派專員親自來長春督辦此事,由省文物局牽頭,我們市文物局落實。”
任何建筑都應該給文物建筑讓路
專家聲音>>
昨日,長春市政協10余名文史專員,針對日本東本願寺長春遺址被施工的違建破壞一事,發表了自己的見解,肯定了東本願寺的歷史重要性,同時抨擊了施工方的非法行為。
房友良:文物破壞要責令他們去修復
我認為東本願寺當然是需要保護的,這是長春市的重要歷史遺跡,如果沒有這些東西,歷史會被割裂,我們正在做一些史料收集,與史料相比,這些實體建筑可能更直接,能讓市民看得更直觀。文物破壞要責令他們去修復,修復的過程中也需要專家的意見。
張熙灝:東本願寺對研究歷史有幫助
東本願寺是日本在長春的一個宗教設施,從日本要佔領東北,為了將東北變成日本的殖民地,修學校,然后修教會、修醫院,通過改變人民的生活,將統治穩固。東本願寺是和日本的西本願寺相互呼應,是一個很重要的宗教場所,對研究當時的日本政策是有幫助的,我們的研究包括對建筑本身的特點以及它的歷史等作用。
新中國成立后這裡曾經當過倉庫、當過圖書館、當過學校的附屬建筑物,雖然開發商圍起來說要保護,但最后都沒有保護下來,售樓處竟然架在寺廟的大梁上面。我個人非常提倡梁思成先生的觀點,要把有特色的建筑留下來。
連相如:政府應加大力度嚴加懲治
對於東本願寺被破壞一事,我個人是很氣憤的,它不僅是一個建筑、一個老物件,它是日本侵華歷史的見証,希望政府能加大力度嚴加懲治。
施立學:任何建筑都應該給文物建筑讓路
東本願寺是應該保護起來的,是長春市文物的重要組成部分,任何建筑都應該給文物建筑讓路。另外,它是長春偽滿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所以更應該予以保護,什麼單位都沒有理由去傷及這個建筑。非常可惜的事情,文物不能再生,盡管將來修復,也不能再重現原來的模樣了,文物遭到破壞,我感到是非常遺憾的事情。
姜東平:堅決反對在文物保護單位附近進行商業建筑
我堅決反對在文物保護單位的附近有任何商業的建筑行為,在長春具有偽滿建筑特征的建筑已經為數不多了。長春歷史本身比較短,但這畢竟是長春市的重點保護單位,還是應該加以保護的,建筑隻能越扒越少,畢竟文物是不可再生的。
陳立明:政府應出面管理 該處罰的就應該處罰
文物局要出頭保護,政府應該出面管理,文物被破壞了,該處罰的就應該處罰,按法律追究責任。
曹保明:建筑單位很無知 盡快拆除違章建筑
我們國家《文物保護法》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法》以及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文物保護法規定的,這個違建毫無疑問應該立刻拆除。現在有很多單位很無知,還抱有從前的一種觀念,認為這些地方沒人管。個人覺得建筑單位很無知,在最開始施工建設的時候不可能沒有單位部門提出來對歷史建筑進行保護。這種觀念,將隨著文化保護法和博物保護法的實施,將對這樣的現象進行徹底糾正,所以相關單位要以《文化保護法》為准則,盡快讓違章建筑拆遷,否則就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王明時:不論懂不懂 都不能成為破壞文物的理由
我曾經對長春歷史文化建筑進行過踏察,長春市政協主席崔杰曾說:“寧留遺產,不留遺憾。”對可拆可不拆,可保可不保的一定要保。拆了就一定會留遺憾,有的人對待這些建筑,巴不得沒了才好,這樣的現象我們一旦發現,從各方面一定會奔走呼吁,把它留住,進行論証。
隻要挂起了文物保護單位的牌子了,就必須要保護。不論懂不懂,都不能成為理由。破壞文物這就已經構成違法,依據《文物保護法》,需要負起相應的法律責任,將受到法律制裁。
陳學奎:建議政協保護東本願寺 盡快拆除違建
作為日本侵華的罪証,東本願寺的歷史價值是毋庸置疑的。經過半個多世紀的使用和維護,它也沒有受到破壞和損傷,僅僅是在地產商建筑違建的時候,受到了破壞,是非常可惜的。我曾經建議政協,希望能夠保護東本願寺,對於違建必須盡快拆除。
(記者 馮超 實習生 刁鴻元/報道 董競琦/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