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津洪,1963 年生于中国天津,1984 年北京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1986 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1998 年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曾任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兼副院长、中国证监会法律部副主任、行政处罚委员会主任等职,兼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委员及仲裁员、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理事等职务。曾先后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德国马克斯- 普郎克私法及国际私法研究所作访问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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